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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国之大者”,以高质量司法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本站发表时间:[2022-05-17] 来源:丰台法院 作者:

  何为“国之大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司法领域的“国之大者”,就是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牢记“国之大者”,首先要心怀“民之小事”,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回应人民期待”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牢记“国之大者”,以“滚石上山”的魄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前提和保障。人民法院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重大犯罪行为,强力推进反腐肃纪,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牢记“国之大者”,以“担当有为”的姿态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做好司法服务大局工作。要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服务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更好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牢记“国之大者”,以“滴水穿石”的决心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要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立足司法职能,依法审理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充分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的权利义务。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通过“小案件大道理”,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要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大力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保障民生福祉的司法服务能力水平。

  新征程需要新担当,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要求广大政法干警牢记“国之大者”,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勇争先,让“国之大者”贯穿在工作的方方面面,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用高质量司法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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