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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检察院加强检察监督线索统一管理 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站发表时间:[2022-10-13] 来源:丰台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质量建设年】丰台区检察院加强检察监督线索统一管理 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三个中心”建设,发挥检察监督线索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用,丰台区检察院主动聚焦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检察监督线索集中统一管理,为业务质效提升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以机制建设促规范,夯实线索管理工作运行基础。

  将落实职能优化配置作为强化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的总抓手,全方位推进检察监督线索管理中心建设,加强检察监督线索规范管理。

  一

  优化检察监督线索管理中心资源配置。

  在检察监督线索管理中心设置线索管理、线索督办、数据分析等岗位,配齐配强检察官办案组,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将线索划分成多种类别,并依托检察监督线索一体化管理平台对线索实行全流程、闭环式的集中统一管理。

  二

  完善检察监督线索管理规范。

  构建系统性、全局性检察监督线索管理机制,制定《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主动发现线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做好“两个平台”线索相关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全面梳理四大检察34类145项线索发现、移送、成案、反馈标准,提高发现、管理线索能力,实现以规范促规模、提质效。

  三

  创新检察监督线索管理中心职能设置。

  制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三个中心”职能运行的规定(试行)》,规范线索管理中心工作定位、职能、基本运行模式,同时,着眼检察监督办案供给侧,在强化检察监督线索管理核心职能基础上,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职能纳入管理中心工作范围,统筹各业务部门一体化推进院内业务绩效考评工作,对检察监督线索数据、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常态化分析研判,为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以流程监管强效果,扭住线索管理效能提升关键。

  不断强化检察监督线索全流程数据质量监管,引领检察监督线索质量提升。

  一

  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明确各业务部门线索发现第一责任,针对应发现线索而未发现问题进行提示;明确检察官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第一责任,区分类别,进一步细化对内、对外线索的反馈时限、内容及延期反馈要求。

  二

  紧盯线索流转程序。

  确定24项线索登记信息,实现台账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规范、明确线索发现移送、接收评估、会商分流、办理反馈、跟踪督办、分析通报的统一流程,并向业务部门强调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根据案件不同办理阶段、线上线下不同流转方式,发布“线索移送函”“线索移送审批表”模板。区分不同流转模式,绘制线索流转线路图,直观展示每一类线索流转路径,提高线索流转效率和管理质效。

  三

  科技赋能融入社会治理。

  落实关于12337投诉举报线索和“检察+热线”线索接收、办理要求,开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息查询权限,根据工作需要,从海量热线信息中深挖监督线索,拓宽检察监督线索来源。

  三、以分析研判把方向,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核心。

  重点推进线索管理与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深度融合,服务保障全院检察工作一体化。

  一

  用好数据分析研判“指挥棒”。

  将监督线索纳入业务绩效考评分析研判范围,以市院业务绩效考评为核心,进一步突出检察监督线索的质效导向;加强线索综合评估、趋势研判,通过“周提示”“月通报”“季分析”,动态查找工作短板和问题症结,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

  二

  设定业务管理提示“节拍器”。

  每周发布业务管理提示单,通过正向引导或负面禁止的方式向各业务部门提供指导意见和要求,解决线索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保证线索数字的准确性。

  三

  充实线索数据会商“工具箱”。

  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注重全院会商趋势研判、部门会商细化落实、检察官会商解决具体问题三个层面同步推进,既研究数据“是什么”,更在“为什么”“怎么办”上下功夫,召开检委会、专题会等分析研判共8次,围绕考评总体情况、具体指标运用、考评规则调整、线索规范管理等事项进行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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