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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刻 | 换了三套 “马甲”,还是没能逃……

本站发表时间:[2020-03-1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小年前夕,在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斗智斗勇之后,被执行人弘远公司(化名)前法人委派员工来到海淀法院执行局,缴纳了1万余元的执行案款并领回了即将被法院拍卖的十台旧笔记本电脑。2020年1月15日,海淀法院顺利执结了此案。

  在本案整个裁判和执行过程中,弘远公司前法人李某等人先后“换”了弘远公司、弘远中心、弘远咨询公司三套“马甲”来逃避执行,然而,再狡猾的被执行人也躲不过执行利剑的果断出击。

  申请人成某曾在弘远公司工作,离职后因为被拖欠工资提起仲裁,胜诉之后弘远公司仍拒不履行,故而成某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0月下旬,根据成某提供的线索,海淀法院曹彦青法官带着助理和法警来到弘远公司的办公地,门口“LOGO”的字号一致,负责接洽的行政负责人也是成某的老同事,但该行政负责人坚称自己不是弘远公司的员工,而是弘远中心的员工,并且还拿出了弘远中心的营业执照。

  字号一致、人员一致、且弘远中心的现法人李某正是弘远公司的前法人,只是名称后半截不一致,显然被执行人换了一套“马甲”来逃避执行。于是执行法官提出见见李某核实一下情况,但负责接洽的行政负责人表示李某没在单位,案件一时似乎陷入僵局。

  就在该行政负责人和执行法官周旋的时候,旁边办公室里一个吃着盒饭的人忽然“消失”了,这引起了执行法官和法警的注意,显然,这个消失的“盒饭哥”与本案关系密切,经验丰富的法警发现该办公室有个阳台,于是从阳台上找到了已经被初冬的冷风折磨的有点狼狈的“盒饭哥”,“盒饭哥”承认自己就是弘远公司的前法人李某。

  但是,李某坚称弘远公司已经被卖掉了,弘远公司现在的法人并不是自己,执行案件与自己无关,目前的经营场所是弘远中心而不是弘远公司的。

  然而,令李某始料不及的是其办公桌上随手摆放的一份文件暴露了真实情况。该文件显示弘远公司仍在运营,实际负责人正是李某,实际经营地址也正是脚下的执行现场。至此李某的说辞不攻自破,态度略微软化,表示希望可以少给申请人一点,最终,申请人成某与李某现场达成协议,李某答应三日内将案款缴纳到法院。

  然而,三天之后,等待案款的执行法官没等到案款,却等来了李某再次拒绝缴纳执行案款的消息,说辞还是法院的执行是不对的那一套。

  本想尽可能减少对企业影响的执行路径走不通,执行法官只能加大执行力度,鉴于有证据表明弘远公司和弘远中心经营混同、作为被执行人的弘远公司隐匿财产,因此执行法官依法申请了调查令,于12月初带着助理和法警对执行现场进行搜查。

  在搜查过程中,现场的行政负责人表示自己既不是弘远公司的人,也不是弘远中心的人,而是弘远咨询公司的人,至此,同一拨人在一个执行案件中已经换了三套“马甲”。

  执行法官搜查到了大量证明该办公地址是弘远公司实际经营场所的材料,如合同原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罚单、水电及财务报销票据原件等。另外,还依法扣押了有证据表明为弘远公司所有的十台笔记本电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搜查过程中发现了开刃的汉剑、太平刀和红缨枪,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这些都属于管制刀具,经请示指挥中心,现场的法警依据警务规范对上述管制刀具予以没收。

  执行法官将相关人员带回法院,但弘远公司方面依然拒绝履行,执行法官拟司法拍卖扣押的笔记本电脑。至此,弘远公司前法人李某才委派员工来到法院缴纳执行案款并领回了被扣押的电脑和文件。多番波折之后,本案执行完毕。


[供稿单位:海淀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