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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检察院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本院执行“三个规定”情况

本站发表时间:[2021-04-29] 来源:海淀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专题辅导报告会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朱雅频检察长就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讲话精神,2021年4月12日,海淀检察院党组(扩大)会上专门通报了本院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检务督察部首先通报了本院院领导班子、各部门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点名“零报告”部门;其次剖析了政治站位、主观认识、落实力度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部分干警未将“三个规定”的明令禁止上升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个别检察人员认为自己没有被“围猎”、被诱惑利用的可能性,对形势判断不足;有的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将不该记录的填报了,将应该记录的忽视了。最后,着眼于如何增强全员重视程度、提高填报的数量和质量,列出了具体建议和整改措施。

  刘惠检察长强调,要让 “三个规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真正让党规树立权威、落地见效,并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用力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市院各项制度要求。

  全面落实好市院提出的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十项机制,特别是要及时落实“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围”这项机制,各部门负责人在月初要将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中的数据报送主管院领导,我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全院的数据变化。比照市院“重大事项情况月通报”的做法,在党组会上强化对“三个规定”填报、记录、通报、警示案例等事项的集体研究。

  二是用足思想发动,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集中整治顽症痼疾的有力举措和具体抓手,彻底解决检察人员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违规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等问题。让“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案件,遇到过问干预要记录报告”的规矩立起来,形成铁纪,约束每名检察人员。

  三是用好措施安排,追求填报的数量和质量并进。

  本院已经突破“有没有”填报的阶段,迈入填报“准不准”的阶段。在学习引导方面,重点是区分分管领导职权内的监督管理与违规过问干预办案,区分方便群众信访、检务公开与打招呼说情,区分接收辩护人意见、完善检律关系与不正当接触交往。在落实执行层面,把执行“三个规定”与提高司法公信力结合起来,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结合起来,加大督导检查、提醒追责力度。站在对党忠诚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认真真、实事求是地填报每一条记录。


[供稿单位:海淀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