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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为正义执剑 为人民执法

本站发表时间:[2021-04-29] 来源:海淀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李刚,男,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科技犯罪检察专业化办案组织负责人,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库成员,北京市检察系统检察教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

  2020年10月被评为“2020年首都市民学习之星”;

  2019年4月被授予“首都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018年5月被评为“第九届海淀十大杰出青年”。

  迄今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7篇,公开发表法学理论文章10余篇。

  谈到自己的职业,李刚说:检察官责任重大,既要代表国家追诉惩戒犯罪,将罪有应得者绳之以法,展现刑法的严厉;又要代表国家对那些真诚认罪悔罪、偶然失足的嫌疑人进行教育挽救,展现司法人性、文明的一面。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份充满矛盾性的工作。读了刘慈欣的《三体》之后,李刚觉得小说中那位必须时刻手握引力波威慑系统的执剑人,似乎更能诠释检察官的这种状态: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检察官就是那位执剑人,检察官的身后是正义,检察官的身前是人民,检察官需要在惩戒与宽恕、震慑与挽救间保持平衡,稍有不慎,毁灭的不单是当事人与正义,也会是检察官自己。

  要做好正义的执剑人,首先要有敬畏心。

  李刚说,就像《三体》中的执剑人一样,检察官必须首先意识到自己检察官职权的重要性,对法律、对党纪、对人民心存敬畏,才能用好权,不谋私、不枉法,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管束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

  要做好正义的执剑人,需要大量的案件积累。

  参加检察工作十三年来,李刚共实际办理刑事案件近3000件,办案数量在全市检察系统稳列前茅。办案量多当然意味着辛苦,但也意味着可以将司法理念贯彻到更多的案件中,让更多的当事人及家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文明。

  要做好正义的执剑人,就要贯彻为民执法的使命要求,办好每一个案件。

  多年来,无论案件大小,李刚都认真审查、严肃对待,不放过一个疑点。2019年,李刚用速裁程序办理一件“薅羊毛”式的多次盗窃超市商品的小案子时,通过超市出具的一份没有写明退赔金额的谅解书发现疑点,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深挖出三名超市安保人员利用超市退赔机制,敲诈勒索5名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和家属,共计18万余元的大案子,最终三名超市安保人员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办结后,李刚向该超市发去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超市领导特意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该案去年也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评为“认罪认罚从宽十大精品案例”,我院根据该案拍摄并由李刚本色出演的视频短片《一念之间》被最高检在今年两会期间向全国推送,得到新华社、学习强国等网络视频客户端的转发,点击播放量突破百万人次。

  要做好正义的执剑人,除了展现刑罚的冷酷,更需要展现人性司法的温情。

  多年来,李刚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相对不起诉制度,挽救、帮助大量偶然失足的嫌疑人和他们的家庭。李刚说:“司法不应是冰冷的,而是带有温度的;正义的实现除了惩罚,也可以是带着温暖的宽宥。” 他相信“相当一部分偶然失足踏上犯罪道路的人和他的家庭值得被拯救。”

  要做好正义的执剑人,需要不断创新,超越自己。

  2010年以来,李刚在办案之外,一直从事单位的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承担着大量报告、调研材料的撰写。2016年以来,李刚在其负责的工作领域,在单位领导的牵头下,推出“48小时全流程结案速裁模式”“法律帮助律师的辩护人化”“速裁案件讯问时值班律师在场”等创新制度,相关经验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有关内容也被司法解释所吸收,相关工作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同时,李刚在工作中的所思所想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调研文章7篇,合计5万余字。因为工作和调研能力突出,李刚两次被最高检借调,参与司法解释的调研、起草工作。

  要做好正义的执剑人,需要心怀热忱,热心公益。

  2009年以来,李刚一直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迄今已在海淀区中小学、职高中组织法治活动七十余次。同时,李刚还在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担任实务导师或兼职教授。讲授课程、开展实务讲座,促进高校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交流。同时,作为北京市检察系统检察教官,多次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并为公安民警、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业务培训。2019年9月,李刚被最高检聘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深入新疆多地检察机关进行宣讲授课,度过了不平凡的十个昼夜,身心都得到洗礼。

  最后,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官,李刚表示将时刻不忘为正义执剑、为人民执法的使命,砥砺前行,努力不负检察官的誓言,不负人民的期望。


[供稿单位:海淀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