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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8年欠钱不还 公司失信负责人被“限高”

本站发表时间:[2021-06-02]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面对失信被执行人

  法官再次登门

  央视新闻频道

  《新闻直播间》

  直击海淀法院执行现场

  严惩失信“老赖”不手软

  5月18号上午,北京海淀法院执行局的刘赛法官团队来到东五环外朝阳区的一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而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来这家公司执行了。

  2010年申请执行人承接了被执行人弘高公司的一项装修工程,结算后弘高公司还尚欠18万元的工程款,申请执行人多年讨要未果后起诉至法院,2020年6月法院判决支持了申请执行人的诉讼请求。在执行阶段,刘赛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由于经营不善,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执行案款涉及十几位农民工的工资,刘赛法官来到公司实际经营地,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三期支付工程款,申请执行人也在春节前收到了第一款工程款。可被执行人在履行完第一笔3万元后,剩下的15万又没有了踪影。

  由于被执行人弘高公司没有履行和解协议,且搬离了原来的办公场所,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经过调查后,刘赛法官团队来到被执行人的新经营地址,再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在执行法官面前,被执行人的法务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重新达成履行期限,而申请执行人则表示无法再信任被执行人的承诺。

  经过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再宽限一段时间,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方案。被执行人于5月底支付15万欠款的一半,剩余部分6月20号之前结清。鉴于弘高公司的多次失信行为,既没有履约,也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刘赛法官当场向公司送达了失信决定书并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达限制高消费令。

  为保障达成的还款协议能执行到位,刘赛法官还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送达传票,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履行法律义务。

  5月24日上午,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来到海淀法院,对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刘赛法官向其送达了拘留的预处罚通知书,并告知公司应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法定代表人荆某表示将尽快履行本案的法律义务。


[供稿单位:海淀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