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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迷路”?不怕!海淀警民接力携手救助

本站发表时间:[2021-07-23] 来源:海淀公安头条号 作者:

  2021年7月13日11时许,海淀公安分局香山派出所社区民警纪亮接到辖区群众打来的电话:“纪警官,我在排水管道发现一条很奇怪的鱼还长着四只脚,在管道内爬行,不知道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您快来看一看吧!”

  接到群众求助后,纪警官迅速拎着水桶赶赴现场。在现场发现一条头部宽大而扁平还长有四只脚的鱼。纪警官猜测它很有可能是一条“娃娃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这条“娃娃鱼”可能是受最近连续降雨涨水影响爬出来的。随即,纪警官与凤凰岭派出所联系,并了解“娃娃鱼”的情况。原来,“娃娃鱼”对生存环境很严格,水质、水温要求不同于普通的鱼类,该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所幸这条“娃娃鱼”无外伤,在凤凰岭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将其送到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助。

  民警刚将救助的“娃娃鱼”送至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又迎来一只呆萌“迷路”的猫头鹰。当天下午15时许,香山派出所民警刘保山接到辖区一名群众打来的电话,称自己在路上行走看到路边有一只猫头鹰,像是从树上掉下“迷路”了,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于是向民警寻求帮助。

  刘警官一边让群众帮助看护猫头鹰,一边赶往现场。刘警官赶到后在不惊扰的小猫头鹰的前提下进行观察,发现它并没有受伤。为了防止它在外面发生意外,民警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处置。随后,刘警官将猫头鹰装到大纸箱里带回派出所。回到派出所后,刘警官与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得联系并申请救援。随后,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赶到派出所。经核实,猫头鹰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将这只猫头鹰带回救助中心。在办理完接收手续后,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对民警关爱野生动物、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表示了感谢。

  在此,海淀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做到人人献力,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遇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可与警方或动物保护中心取得联系寻求帮助。


[供稿单位:海淀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