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儿”“干活儿”“老盗”……看似普通的词语,却是海淀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盗墓者的黑话。
被告人李某带同伙在传闻有古墓的北京市海淀区某地发现了一个带底座的残石,他判断此处应该有老物件。盗墓开始后,李某等团伙头目遥控指挥,五人挖洞,四人望风。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还拉了当地林场一名工人入伙。李某打算让盗墓者穿上护林员衣服,伪装成正常巡逻作业。
李某等人为打盗洞,垂直打了11.7米,横向打了4米多,几乎相当于四层楼高。尽管反复遮掩,盗墓团伙还是被群众发现举报并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等13人盗掘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各被告人对起诉的罪名和事实没有异议,均认罪认罚。
经审理,海淀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王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余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本案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