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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三十五载传承 只为保护少年的你

本站发表时间:[2022-12-0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987年9月,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正式成立,是北京法院首批成立的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少年法庭。当初那间小小的法庭,现在已能为少年们撑起一片蓝天。
  三十五年来,海淀法院创新少年司法的脚步未曾停歇。1989年,海淀法院审理了15岁中学生陈某盗窃案。以“法官妈妈”尚秀云为审判长的合议庭,综合犯罪事实、情节等情况,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是北京市首例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减刑的案例。经过帮教,陈某后来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
  1992年,海淀法院在全国首创“U”型法台,大胆尝试将法庭变“课堂”,合议庭设置于“U”型圆弧中部,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帮教席”分别在同一弧线上,体现了审、控、辩、帮四方既各司其职,又在教育挽救上形成合力,也寓意着张开怀抱保护每一个走进法庭的孩子。
  自上世纪90年代起,法官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召开帮教座谈会、制作考察档案、举办成人仪式等方式对判后帮教进行探索,长期践行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2010年6月1日,海淀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2013年8月,少年法庭扩大了受案范围,现已成为兼顾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大学生犯罪、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权益民事案件的综合审判庭。
  2016年,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少年法庭为未成年被告人精心打造了集开庭、亲情会见、心理疏导、私密性谈话、困境儿童紧急托管于一体的少年审判多功能室。
  2021年5月,北京法院加强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部署会在海淀法院召开,会上为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等授牌。2022年2月,海淀法院率先启动改革,改造温泉人民法庭为少年法庭,系全市首家通过改造人民法庭专门设立少年法庭的基层法院。
  在这里,判决不再是案件的终点,当一个孩子走进法庭,就会有一个少年法官始终守护他的成长。自2014年起,海淀法院未审庭便开始探索实行“首审责任制”,建立法官与涉诉未成年人的“一对一”管理模式,在未审庭刑事、民事案件综合审判基础上的全面保护涉诉未成年人权益。
  在这里,“教育、感化、挽救”比判罚更有意义,为了实现更好的社会效果,少年法庭探索出“2+1+2”防护型少年审判“海淀模式”,开创了以审判为中心,前置建立“警示+预防”审前防御,后续设置“帮教+救助”判后保护的少年审判模式,实现“以教为先,以救为责”。
  在这里,探索少年审判工作的脚步始终紧随时代,随着校园暴力问题逐渐浮现,2016年,少年法庭首创以“法治副校长”、“家庭教育指导”两项特色工作为抓手的“2+3+3”校园暴力预防机制,建立与教委、学区、学校的三方联动机制,针对学生、家长、老师三类群体,分别开展普法教育、家庭教育、依法治校理念教育。
  在全方位、多角度的探索和努力下,少年审判“海淀模式”不断成熟,目前,少年法庭已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刑事、民事案件2万余件,有效挽救失足少年千余人。多年来,审理了全国首例对未成年人适用“禁止令”案、本市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本市首例校园周边“咸猪手”入刑案、本市最大规模组织考试作弊案等一批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海淀法院开始选派优秀的少年审判法官到辖区内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每年少年法庭面向学校及幼儿园学生、教师、家长的法治课平均30余场,累计听众达8万余人次。坚持33年回访少管所,连续多年制作《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绘本》《家长手册》,提示成长风险。
  在一代代少年法官的努力下,海淀法院少年法庭也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两次荣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两次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两个国家级奖项,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2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海淀法院少年法庭也获评先进集体。
  未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将继续努力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海淀经验”,助力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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