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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给钱,但服务器不能拉走”,当事人反悔,执行法官这样办

本站发表时间:[2022-12-08]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铃铃铃,铃铃铃……海淀法院执行局方岩团队法官助理崔杉杉拿起电话。“我是佰邦公司的法人,我们公司因为公司经营不善,拖欠了微网公司的服务器费,现在我愿意主动把欠的钱交上,同时希望法院让微网公司把恶意扣押的服务器还给我们!”。崔杉杉打开案卷,发现申请人微网公司的执行申请书中也赫然写明“要求佰邦公司将服务器迁走”。
  既然双方都想把服务器迁走,这也根本不需要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吧,可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
  原来,佰邦公司与微网公司素有业务往来,佰邦公司长期将服务器托管在微网公司机房。后因佰邦公司经营不善,拖欠服务器费,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微网公司遂起诉要求佰邦公司支付服务费8万元、保管费并将服务器迁出。微网公司胜诉后,因佰邦公司未主动履行,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为尽快化解纠纷,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选择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的方式与双方及时沟通案情。经过协调,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将就服务器迁出事宜进行现场执行,要求双方安排专业人员协助执行,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执行当日,在双方人员均达到执行现场后,执行法官对到场人员进行了身份核查,并指令由佰邦公司的员工对服务器规格、数量进行了现场核查。
  “法官,除了判决提到的19台机器外,我们还有两台机器没找到,另外,有两台服务器的硬盘有缺失,数据肯定有毁损,我们公司有上亿投资,因为他们恶意扣押服务器,导致我们公司破产。法官,我愿意给钱,但服务器我们不能拉走……”
  经了解,佰邦公司认为对方一直恶意扣押服务器并故意损毁核心数据,致使其公司几近破产,现已另案起诉,要求对方赔偿非法扣押期间服务器的折损和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佰邦公司之所以在执行现场反悔,拒不迁出服务器,是担心服务器迁出后,关于数据毁损事宜无法进行证明。
  对于被执行人佰邦公司的担心,执行法官耐心向其解释,对于核查过程中提到的判决未列明的机器也详细记录在案,告知其可在另案中主张权利。对于硬盘损失部分,因双方公司在进行服务器托管交接、托管过程中,从未对硬盘的数量、规格、所载数据类目、入库出库时间、数据维护人员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判决中亦未予以列明,本案只能就服务器现状交付。但考虑到双方还存有其他纠纷,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执行法官也协助固定了相关证据,以期为当事人最快解决纠纷。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佰邦公司将设备取走,关于服务器迁出事宜执行完毕,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行为类案件执行不同于金钱给付请求权的执行,矛盾深、风险高、难度大,是这类案件的典型特点。在办理行为执行中,应当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打好执行措施组合拳,通过审执结合,最大限度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化解工作,方能不负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提醒:
  1、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需要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范围,完善交付清单,如此才能在纠纷发生时,最大程度较少损害,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2、反诉不同于反驳,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应当注意诉讼技巧,及时、准确的向法院主张权利,使本诉和反诉同时解决,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审理质效;
  3、证据是诉讼的核心,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至关重要。尤其在网络时代,具有易逝性和可篡改性的电子数据趋于成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承载媒介时,要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十分必要。
  我学二十大
  崔杉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执行领域的基层司法干警,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急难愁盼的问题,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担当。“青年强,则国家强”,作为当代中国青年,我们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增强本领、提高素养、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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