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依托“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平台将一起涉残疾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委派至北京市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促使案件诉前调解成功,打破退费“僵局”。经法院督促,培训公司已向肢体残疾人李强返还了培训费,李强随后撤诉,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
出生于农村家庭的李强,从小勤学苦读。然而一次意外使他成为肢体四级残疾人。为增强自身竞争力,李强在大三时与一家培训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由培训公司向李强提供为期1年的就业培训服务,李强支付培训费6万元,如李强未能被录取,培训公司承诺退还其5.4万元。
谁知参加一年培训课程后,李强因在考试中发挥不佳,最终未能如愿入职。此时,李强向培训公司提出了退费申请,欲拿回培训费5.4万元用以过渡。但让李强没想到的是,当初和自己签订协议的工作人员早已离职,当地门店也关门大吉,白纸黑字成为一纸空文。无奈之下,李强将培训公司告上了法庭。
海淀法院收到李强的起诉材料后,了解到李强肢体残疾、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况,快速开启了特殊案件处置“绿色通道”,及时联系北京市残联等组织落实残疾人法律服务。北京市残联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响应,并交由北京市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开展助残工作。考虑到李强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家住外地,海淀法院与北京市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围绕残疾人权益保障展开座谈,并决定以在线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李强的负担。
调解中,李强提出培训公司一次性返还培训费,并支付违约金的要求。但培训公司因经营困难,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培训费,但表示能够分期支付。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法院积极约谈培训公司负责人及高管,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培训公司同意一次性向李强退还培训费5.4万元,李强也让步放弃了违约金的主张,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本以为调解工作已圆满结束,没想到,李强又说出了自己的另一个困难。原来,李强在培训公司处一共报名了两次培训课程,两份《培训服务协议》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不同,一份约定由培训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另一份则约定由仲裁委仲裁。调解仅解决了李强其中一个合同的纠纷,在另一个涉及仲裁的合同中,培训公司还有1.5万元没有退给李强。“按照仲裁收费标准,争议金额在25万元以下的,需要申请人预交1.7万元仲裁受理费,这对我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加之我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又对仲裁程序一无所知,去仲裁谈何容易?”李强说出了自己的无奈。
对于李强所提到的涉仲裁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海淀法院对此纠纷没有管辖权。但综合考虑李强的实际情况,海淀法院协同北京市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决定再次约谈培训公司,努力说服培训公司一并将学费退给李强。
最终,李强通过“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同时解决了两份合同的纠纷,拿到了长期索要不回的退费,“退费僵局”在法院、残联的协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胡佳欣
图/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