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司法局始终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核心,坚持“四下”工作理念,注重解决偏远山区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创建完善山区群众法律服务保障机制,打通服务山区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成立驻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也是我市最北端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该调委会将按照自愿、便捷、免费的原则,以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方式,全面介入到诉讼活动中。采取“3+N”工作机制,即由3名常驻人民调解员和纠纷发生地司法所选派的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为怀柔区北部山区5个镇乡的2万余名群众提供免费的诉前调解服务,降低群众诉讼维权成本,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枫桥经验在怀柔山区落地生根。
二是构建“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公益咨询服务模式。创建法律门诊“e点通”,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为群众特别是偏远山区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视频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在北部5个镇乡司法所设立独立的“律师值班室”,签约律师每周都会固定在各镇乡司法所“坐班接诊”半天。完善“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公益法律顾问网络,为山区5个镇乡的各村配备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免费为村民和村组织提供“顾、讲、询、调、训”等法律服务。近一年来,村居公益顾问律师在山区坐班入村共689次,提供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服务1187次,化解疑难矛盾纠纷19件。
三是打造“一站式”法律援助体系。在北部山区5个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将法律援助初审权下方至司法所,对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案件可在工作站进行受理、初审,方便山区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结合山区实际情况,法律援助工作站对镇域内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行动不便的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进行电话预约上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已结案件中常住地在怀柔区境内的受援人进行实地回访,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截至目前,共受理山区法律援助案件36件,挽回经济损失18余万元。
四是山区普法宣传教育精准化发展。以山区村民的法律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次“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司法助理员和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律师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村民提供专业、便捷的法治宣传教育,助推法治信仰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