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摸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和排放水平,有效降低非道路机动机械对怀柔区空气质量的影响,怀柔区生态环境局“四个强化”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施工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管。
一是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各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对全区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逐一排查登记,每月按要求对全区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汇总,建立并完善动态管理台账。
二是强化排放检测。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使用不透光烟度计进行抽查抽测,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对于使用冒黑烟、排放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加装和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强化行业管控。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制度,推进在用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鼓励使用电动或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联合住建委等部门对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日常执法监督管理,严禁在重点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作业, 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物流园区等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315台,对排放超标的2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4.5万元。
下一步,怀柔区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北京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力度,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到精准监管。督促企业使用合格机械,杜绝超标排放,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