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怀柔区发改委收到市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后迅速响应、积极落实。当日就将市级通知转送怀柔区城管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并重点对区内52家转供电企业进行政策传达。特殊时期为减少人为接触,纸质文件流转不便的情况下,怀柔区发改委电话逐一通知解释并督促落实,使企业及时了解惠企政策和国家规定的转供电价格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惠企电价政策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于除高耗能行业外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到户电费按照原标准的95%结算;二是自2020年2月7日至6月30日,对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两部制电力用户,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对因满足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容(需)量电费不受原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收取。
据悉,该政策将进一步支持怀柔区特殊时期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发展,降低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企业租户电费支出。对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缓解经营压力,助力复工复产,稳定社会经济预期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怀柔区发改委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关注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