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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城管执法局适用生活垃圾分类新规进行立案处罚

本站发表时间:[2020-05-13]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怀柔区城管执法局从教育、引导、规范入手,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5月11日,怀柔区城管执法局对施工工地和餐饮饭店开展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来到陈各庄共有产权房项目,在工地生活区,执法人员对该项目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队员表示,此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没有按照规定设置收集容器,只有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桶没有。第二是垃圾分类没有落实,该放在其他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桶里的东西放在厨余垃圾桶里了……

  怀柔区城管执法局针对该项目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同时,督促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帮助工人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做到正确分类投放。

  除了施工现场外,怀柔区城管执法局还对餐饮饭店开展专项检查。在怀北镇城边渔村饭店,执法人员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饭店多个垃圾桶都有混装垃圾的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执法人员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约谈饭店的负责人,该饭店负责人将接受处罚。

  据了解,从5月11日起,对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个人和单位,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处罚。《条例》明确,针对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的情况,单位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怀柔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前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通过前期的宣传、教育和整改,今天按照专项工作统一要求,对宾馆饭店、施工工地进行处罚。处罚本身并不是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下一步,我们在处罚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局里每天安排4个督查组,16个镇乡的分队对民宿、宾馆饭店、施工工地进行宣传、培训,本着手把手进行指导,从而提高市民的知晓率。”


[供稿单位:怀柔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