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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多次侵占5米宽村民通道,法院强制清除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10] 来源:法网关怀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近日,经充分预案,怀柔法院朱洪日法官一行前往涉案村落,设置警戒线及各点位警力安保,清理无关人员后,开始强制清除5米宽村民过道上的杂物及栅栏。赶来的张大妈破口大骂,试图冲入警戒线内阻碍执行。

  张大妈、杨大爷夫妻俩为怀柔区渤海镇一村落村民,以已承包为由侵占村内“5米宽公共道路”。当地村镇多次制止、清理,两人仍我行我素,又在涉案地块堆放起杂物、设置上栅栏,严重妨碍村民通行。村委会及经济合作社起诉请求予以清除,生效判决确认,张大妈、杨大爷承包范围并不包含涉案地块,应在涉案场地内留出五米道路供村民通行,清除杂物、拆除栅栏。

  张大妈夫妻未予履行,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向怀柔法院申请执行。朱洪日法官受理后,制作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邮寄送达,两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两次勘验现场后,为增强沟通效果,朱洪日联络该案审判法官,两人分别与张大妈夫妻释明具体执行内容,督促其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大妈仅交纳50元执行费,拒绝履行判决义务。怀柔法院遂决定强制执行。

  “你们处理我的物件,我告定你们了,……”,言行激烈的张大妈被法警强制带离执行现场,手锯、钳子、铁锹等工具齐上阵,清除工作继续进行。半个小时后,“5米宽村民过道”腾空交付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

  肆意谩骂、阻却执行,根据情节,可予以带离现场、批评教育、司法拘留、罚款,或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我们依法执行,如果不服,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你岂能如此行为?”,执行完毕后,朱洪日根据其行为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释放。

  因个人私利,占用公共资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这条路,行不通。


[供稿单位:怀柔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