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北京市怀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表决,任命安辉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会上, 怀柔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闯就安辉任职的有关情况作出了说明。经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安辉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丽霞向安辉颁发了任命书,安辉同志接受任命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