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北京市怀柔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农村基层组织民商事纠纷审判白皮书》,系统梳理近三年审理农村基层组织被诉民商事案件情况及突出问题,提出纠纷化解对策建议。
近些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层组织与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围绕土地开发、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各类纠纷不断显现,农村基层组织法治化建设问题亟待关注。
怀柔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吉旭介绍,怀柔法院2020年至2022年共受理以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为被告民商事案件784件,收案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案件受理金额较高,三年收案标的金额共计超过6亿元。辖区涉诉地区分布不均,山区较平原地区成讼数量更多、群体化特征更明显、诉讼压力更大。涉及农村土地类纠纷多发,占全部案件的60%。此类案件审理中存在群体性纠纷多发、判决结案占比较高、农村基层组织败诉率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案件服判息诉率低五大特征。
怀柔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李晓霞介绍,被诉案件集中反映出农村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使用、工程发包建设、劳务用工管理及公共设施维护等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从纠纷成因看,其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基层组织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法律意识缺失,基层组织内部监管失范,部分行政机关作用发挥不足,基层组织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与司法救济的有限性。
围绕突出问题,怀柔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熊海水从三方面给出对策建议。要加强村务监督机构建设运行和村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强化基层组织监督制约机制,采用科学管理手段,细化监管流程、填补监管漏洞,持续完善对涉重大项目合同的审批备案制度,加强履约过程的跟踪指导。要建立农村基层组织涉诉典型案例库,定期通过各类媒体渠道推送释法,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裁诉对接制度,发挥土地仲裁机构专业化优势,合力推动纠纷一体化解,深化12345与12368双线互动机制,联动基层党委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等共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