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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法制办组织新行政诉讼法解释专题培训

本站发表时间:[2018-10-1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应诉水平,2018年10月17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制办组织了新行政诉讼法解释培训,全区各镇街、委办局60余家单位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12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门头沟区法院审委会委员李玉国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进行解读。新的司法解释内容丰富,体量庞大,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做到学以致用,李委员重点对司法解释34条到47条的证据规则和第八章首长出庭应诉规则进行详细讲解。证据规则是行政诉讼活动的核心,收集、保存证据对于行政执法、行政诉讼意义重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新行政诉讼法的一大亮点,同时行政首长出庭对于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起着重要作用。

  培训内容结合参加人员工作实际和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解读,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