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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长为大峪中学学生讲授法治课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0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北京市大峪中学的学生们迎来了特殊的法治课,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学生们讲授“尊崇宪法,筑梦青春”法治课。北京市大峪中学20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

  “今天是12月4日,大家知道这是什么日子吗?这个日子又是怎么来的呢?”杨淑雅检察长围绕宪法的基本内容,通过鲜活的事例、生动的语言,讲授了国家宪法日的来历,强调国家宪法日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告诉同学们要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用宪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讲解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地位最高,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号召同学们要树立尊崇宪法、宪法至上的理念;阐述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告诉同学们法律对违法犯罪惩处是平等的,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同时,杨淑雅检察长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尊法守法、约束自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结合校园欺凌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违反社会公德等不良行为,警示同学们要约束自我行为,知法懂法,不做欺凌者,不触碰法律的红线。二是要守纪律、讲公德。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通过列举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倡导大家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守纪律讲公德的意识和习惯,争做文明有德的青少年。三是要热爱祖国、捍卫法治。“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是一个人立国之源、立功之本”,作为中学生,要有自尊心和自豪感,激励同学们要热爱祖国,捍卫法治,维护祖国荣誉和祖国利益,努力学习,奋发图强,实现自己的青春梦想。

  本次活动是门头沟检察院推动宪法进校园的重要载体,也是深入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门头沟检察院将结合检察职能,聚焦区域特色,宣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把检察机关普法宣传做实做好做出成效,打造检察宣传新品牌。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