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女子买18件衣服旅游后退货”的消息霸占了热搜,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热议。
在网购越来越普及的今天,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一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特别规定。只要消费者能够确保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便可在收到货物的七日之内向商家发出无理由退货申请,一般情况下可无条件获得商家返还的商品价款。此项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专项出台《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此予以细化,充分体现出国家对网购消费者权益的倾向性保护。
此次事件中,该女士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则下要求退货,虽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于理却略显难堪。那么,“七日无理由”真的是毫无理由吗?
特殊商品不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张某是一个收藏专辑爱好者,某日他在淘宝上购买了一张新出的专辑,收到专辑后拆封试听发现并不喜欢,于是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遭到商家拒绝。这则案例中,小张关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请求是无法获得支持的。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均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上述产品时需要予以注意。
消费者对寄回商品有注意义务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申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后,邮费由其自行负担,并要确保寄回商品的完整性。在一则案例中,王女士在淘宝购买一个翡翠玉镯后,申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因未对翡翠玉镯进行仔细包装,并未注明属于易碎品,导致玉镯在运输过程断裂,商家拒绝予以退款。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商家退款,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请求。法院认为,王女士作为网络购物消费者,根据法律本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对寄回的商品有注意义务,要确保货物应当完好。手镯作为特殊易碎商品,王女士自行包装交寄且未注明易碎,退货中出现破损,风险应由王女士承担。
预付定金并支付尾款,申请“七日无理由退款”后可退全款
网购平台经常推出预付定金可享膨胀优惠的活动,那么在预付定金并支付尾款后、申请退货的情形中,定金是否给予退还?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消费者所支付的定金,原则上都是不予退还的。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制度设立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但是如果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预付定金并支付了尾款,说明消费者并没有不履约的意思表示,仅是收到商品后基于七日无理由退货而请求退款,因此在实际效果上,其可以通过退货取得已支付的货款(包含定金)的方式获取返还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