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身边有毒品犯罪吗?新型毒品有哪些?如何避免沾染毒品?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带你升级禁毒小知识!
以案释法
2019年1月,李某某以口含方式从医院带出美沙酮(毒瘾治疗替代药品,属于国家管制药品),并藏匿于家中。民警从其家中冰箱内起获一瓶有色液体,净重362.82克,经鉴定,该液体中检出美沙酮。到案后,李某某对自己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门头沟检察院以李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李某某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非法持有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下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贴士:什么是美沙酮?
美沙酮(英文名Methadone)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麻醉药品,是可作为治疗毒瘾尤其是吸食海洛因上瘾的替代品,用于帮助吸毒人员战胜心瘾,属于国家管制药品。据了解,2004年起,我国开始启动海洛因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计划,让吸毒者长期限量口服相对安全、副作用较小的“美沙酮”替代海洛因等毒品的注射,从而有效减轻吸毒者对毒品的依赖,最终帮助其戒除毒瘾,回归正常生活。“美沙酮”替代疗法逐步成为目前国际上推动戒毒工作的一条新途径。然而,少数毒品成瘾者利用其在医院登记口服“美沙酮”治疗的机会,非法收集甚至贩卖“美沙酮”。根据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美沙酮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即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构成刑事犯罪。
检察官带你认识“新型毒品”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毒品犯罪手法多种多样,毒品的种类也是纷繁复杂。随着近几年禁毒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大家对于一些传统毒品,如海洛因、冰毒、麻古、摇头丸等已经较为熟悉。但如今一些不法分子又给毒品穿上了华丽的外衣,伪装成零食等逃避检查。(新型毒品介绍来源于网络)
“彩虹烟”
彩虹烟的外形和平日看到的香烟很像,由纸盒包装,混杂的毒品成分不明,可能对人体的危害更大。人在吸食彩虹烟的时候会产生特殊烟雾,甚至还自带香气。
“跳跳糖”
包装与普通糖果的包装基本一样。该种毒品遇水即溶、即冲即饮,与各种饮品混合后也无口味上的变化,甚至香味都相似。这种新型毒品后劲很强,喝一次两天大脑都会处于兴奋当中。
“巧克力”
包装粗糙简陋,袋上没有任何品牌,但这可不是普通的巧克力,而是犯罪分子用大麻熬成的油参制成的巧克力。
“迷幻蘑菇”
外形如黄色的“干蘑菇”,实际上其迷幻成分主要由一种含毒性的菌类植物“毒蝇伞”制成,人吸食后会产生强烈的幻觉。
“曲奇饼干”
从外表看与超市里卖的饼干无异,里面夹杂着绿色的物质。打开包装袋有异味,含有大麻成分,这种大麻饼干价格高昂,一片售价50元,相比大麻原料,饼干成品的身价翻了10倍。
“止咳水”
止咳水主要成分为磷酸可待因,其代谢物就是吗啡。在黑市,止咳水的交易时而有之,过量饮用后,吗啡的成瘾性就凸显出来了。
如何避免沾染毒品?
1.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懂得“吸毒一口,掉入虎口”的道理。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不吸食摇头丸、K粉等兴奋剂。
3.如若自己被引诱、欺骗吸毒,一定要坚决抵制,远离毒品;如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定要劝阻,并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应线索。
“破冰”禁毒,我们在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门头沟检察院将以门头沟区禁毒办“绿色无毒,阳光生活”主题活动为契机,不断拓展禁毒宣传路径,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检察机关将久久为功,竭诚履职,全力打赢打好禁毒攻坚战,力争营造一个绿色无毒、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