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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三位一体”规范食品药品网络经营秩序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0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加强网络食品药品经营领域监督执法,加大对无资质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规推销宣传婴幼儿配方食品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规范网络订餐、药品网络销售及“双11”经营行为,及时查处网络平台和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构建“三位一体”监管模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经营空间。
  一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畅通网络投诉举报渠道。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投诉举报管理规定和市区政府关于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紧密关注“两微一端”舆情动态,接收来自督查室、网信办及为民服务热线提供的网络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线索。截至目前共受理涉及网络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17件,其中食品类14件(餐饮环节13件、食品流通环节1件),药品流通环节3件。对经核实确有违法行为的2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其余线索作为台账信息登记在册,并在下一步工作中给予重点防范。
  二是约谈主要经营主体,提高舆情自主处置效率。区市场将食药稽查大队专门面向主要商圈的大中型商超通报网络投诉举报,耐心听取企业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困惑,归纳剖析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标签不符合规定、过期食品、虚假标注等问题以及网络经营行为的主要问题。针对性解答企业遇到的记录不完善、监控有死角、索赔“大开口”等难题,同时建立工作联络群,加强沟通交流。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持续发力形成长效震慑。通过实施“亮剑清网”行动,办理打击网络违法案件3起,其中,食品流通环节案件1起,餐饮环节案件1起,化妆品环节案件1起),3起全部立案,已做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2663元。从违法行为来看,集中在销售未经批准和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等领域。
  网络经营行为具有违法成本低、区域跨度大、消费维权难等特点。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打击网络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拓宽案源渠道,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