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保障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稳定,根据《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违规销售电动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执法人员联合城管、属地政府安全科及相关部门对电动车销售行业进行广泛检查。
首先执法人员对主要大街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电动车的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告知沿街经营者不得从事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和四轮车的违法行为,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其次对往年重点监控的经营主体进行检查。重点关注目前以销售电池、电动车配件为主的企业,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不得违规销售、代售电动车,并督促对经营场所堆积存放废旧电动车的行为立即整改。未发现销售未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及未取得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未发现销售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最后,执法人员对对企业和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电动车安全使用常识,并告知严禁经营场所对电动车进行充电,杜绝一切存在的安全隐患。
按照最新要求,旧标准(临时牌照)电动车属于违规销售范围,区市场局已检查电动车销售企业10户次,其中1家仍处于停业状态,暂未发现违法问题。下一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将结合产品抽检,严格检查在售车辆质量安全,发现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违规“老年代步车”等违法行为,将分别依据《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