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原状”即是恢复到张某英出生时土地的原状…
在一起行为类执行案件中,判决确认被执行人要将妙峰山镇上苇甸村所建房屋东侧所圈占土地围挡拆除、土地恢复原状。
申请执行人提出这样的要求后,承办人可犯了难。需要执行的地点是一小块玉米地,需要恢复原状就必须拔光已快要成熟的玉米,等待玉米成熟后在恢复原状申请人又不同意…
案情简介:
在张某英等等七人申请执行张文龙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门头沟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确认张某将其在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上苇甸村所建房屋东侧圈占土地围挡拆除、土地恢复原状。后因张某未履行义务,张某英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张文龙并未主动履行。经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文龙,其表示土地围挡可以拆除,但土地上已种植玉米,土地的所有权也并非申请执行人所有,其对玉米享有所有权,恢复原状需要等玉米成熟以后才可。
执行过程:
针对被执行人提出的要求,案件承办人并未直接拒绝,因本案系同村村民间的纠纷,双方的矛盾曾因土地纠纷曾大打出手,如果此时直接采取相关强制措施,难免让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效果能达到,社会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对此,承办人员起初采取“冷处理”方式,告知被执行人张文龙,土地上种植的玉米,法院可以跟申请执行人沟通,看能否不予铲除。
经沟通,申请执行人明确拒绝待土地上种植玉米成熟后再恢复原状的要求,甚至提出“恢复原状”即是恢复到张某英出生时土地的原状。
双方当事人各不退步,还提出各自的无理要求。李小笑团队仔细调阅案件审理卷宗,并向当地镇政府相关人员询问情况,经认真研究案情并多次对两方当事人沟通调解,7月29日,承办人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土地所在地现场,对土地上种植的玉米,因数量较少,告知被执行人及时铲除以恢复土地原状。现场勘察时双方当事人虽争吵不断,在承办人的组织调解下,双方就拆除围挡的范围及恢复原状的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在笔录签字认可。
7月30日,承办人员按照约定时间来到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已将土地围挡全部拆除,地上种植的玉米也已铲除,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表示今后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承办人员将现场拍摄照片出示给申请执行人后,其对执行工作予以认可,书面签字确认,案件执行完毕。
“邻里有争财者,持兵而斗。”邻里纠纷非能一朝一夕所能化解,本案执行中,承办人员遵从乡村人文习惯,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下,经多次沟通调解后,促使双方各让一步,案件顺利执毕,也但愿他们有冰释前嫌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