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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如何避免“一房二卖”……

本站发表时间:[2021-01-19] 来源:北京门头沟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民法典已经开始施行,其中继承权和物权几乎是每一个人都绕不开的话题,事关你手中房子、车子、票子等各种财产问题。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未尽抚养义务的子女能分遗产么?

  这些年,那些跟物业斗智斗勇的过程还历历在目么?

  对于这些与财产和物权相关的疑惑,22日晚上《法官说·民法典公开课》系列直播第三期给出了答案。

  《法官说·民法典公开课》系列直播由人民法院报、今日头条、天平阳光联合制作,本期到场的嘉宾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白星晖和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斋堂人民法庭副庭长谢耀宗。

  若没有赶上直播,小编在这里给你划重点。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权?

  谢耀宗、白星晖两位法官给出了解答,因继承权的平等原则,男女双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均处于平等关系,不管是非婚生还是婚生的子女,都处于继承权下的第一顺位,可均等分配财产。

  有热心网友追问:非婚情况下为男方生下子女的女方,是否可以继承男方的财产呢?

  针对这一问题,两位法官也给出了回答。我国婚姻法和民法典家庭婚姻编,保障的是通过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后成家的配偶才有继承权。

  有人可能会问:处于继承第一顺位的父母、配偶、子女若都不在了,是不是就算没有继承人了?那遗产如何处理?

  谢耀宗说,民法典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 如果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先死亡的,那么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当下社会,普遍晚婚晚育,而且一般只有一个孩子、两个孩子,随着婚恋观念的变迁,上述情况会越来越多,所以国家扩大代位继承的范围,避免届时大量的个人财产因无人继承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虚拟财产是否可以继承?

  有关游戏装备、具有商业价值的新媒体账号等这些合法的虚拟财产,也同样受保护。

  谢耀宗说,民法典规定个人合法财产都可以继承,并没有把虚拟财产排除在遗产之外。同时,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见我国立法是倾向于保护合法的虚拟财产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虚拟财产原则上可以继承。但实践中,很多虚拟财产往往借助网络平台而产生,一般都会签订有平台使用协议,限制虚拟财产的转移、承继,因此,还得考虑合同的约定,当前法律、司法解释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明确。

  爱宠能否继承遗产?

  还记得香奈儿艺术总监卡尔·拉格斐生前曾表示,想把遗产留给自己的爱猫。

  那么在我国,可以把遗产给宠物继承吗?

  白星晖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规定,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所以在我国,享有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动物。

  背后的原因在于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以及我国特有的家庭观念。在欧美国家,子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年人大多在养老机构养老或者自己养宠物独自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宠物可能成为老年人在晚年的精神寄托。

  但在我国,传统的家庭观念是孝顺老人,大多数家庭都是由子女赡养老人,在这种情况下,若允许宠物享有继承权,可能与我国的传统文化观念相冲突。

  若没有继承人,遗产也会得到合法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房子!房子!房子!聊到这个话题,直播间里刷屏的讨论声更加火热起来,网友纷纷提问。

  遭遇“一房二卖”,知道自己快被“顶替”掉,该如何留一手?

  都知道学区房抢手,但无奈业主“一房二卖”,明明已跟第一家谈好了价格甚至签了合同,但业务最终不惜毁约以更高价格卖给了第二家。

  这种“一房二卖”的现象可能不少买房的人都遇到过......

  白星晖提到,民法典里有一个针对买房人权益的保护制度,叫: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可以说,预告登记是债权被物权化的一种体现。

  卖房人与第一手的买房人进行预告登记后,卖房人若再次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若其未取得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第二手合同无法实现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合同目的,可以较好地保护第一手买房人的权利,减少因卖房人“一房二卖”带来的风险。

  物业公司为了催缴物业费,给欠费业主家断水断电,物业公司有权断水断电催缴物业费吗?

  谢耀宗认为,物业公司无权进行这类操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是,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不少热点事件中,会看到业主与物业的纠纷,争端缘由往往绕不开“该不该管”和“能不能管”。

  有住户私自开墙打洞,将公共绿地围上围墙建个小院儿,或者把杂物甚至将恶臭难闻的垃圾堆积在楼道,这些该找谁理论?

  白星晖说,首先,对于上述这类侵占共有部分的行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相关当事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

  再者,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人出于履行物业管理的职责,也可以张贴告示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若行为人仍不停止侵害行为的,物业公司无权自行拆除,但可通过提起诉讼的行为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