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电视剧《巡回检察组》热播,全剧紧密围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展开,“八案并行”环环相扣,引起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高度关注。下面,门检普法小课堂将深入剖析《巡回检察组》热播背后,你不得不知的那些事。
女主角罗欣然是检察官,为什么在监狱上班?
在检察队伍中,有一群特殊的检察官,他们的主要办公地点不在检察院的办公楼里,而是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他们就是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派驻检察官,主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监督。通过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并及时提出建议,有效阻塞监管漏洞、防范所内风险,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剧中的罗欣然检察官就是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的派驻检察官。
印象中检察官都是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为什么男主角冯森可以查案呢?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一些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具体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201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整原刑事执行检察厅的职能,设立第五检察厅,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上述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责划入该厅,此举对于推动监狱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扩大刑罚执行效果发挥了显著作用。
冯森所在的巡回检察组是个什么组?怎样开展工作?
冯森所在的巡回检察组是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组织成立,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的组织,是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实行监督的重要方式,包括监督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活动等。巡回检察组的工作程序首先是明确巡回检察工作的内容和目标,选定主办检察官,成立巡回检察组,明确分工和职责;随后是开展实地检察工作,通过调阅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与在押人员及监狱民警谈话等方式,细致深入地进行实地检察;最后进行检察情况总结,将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执法不公的苗头隐患,向监管场所制发检察建议书或纠正违法通知书,并指定专人督促纠正。
罗欣然从事的派驻检察和冯森负责的巡回检察有什么不同呢?
以往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的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主要是实行派驻检察的方式。派驻检察具有贴近性和经常性的优点,便于被监管人和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发现监督的线索,在强化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监督、保障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种监督方式也有其局限性。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探索改变监狱检察方式,改“派驻”为“派驻+巡回”,既发挥“巡”的优势,又发挥“驻”的便利,把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督重点,也就是说,不仅要监督监狱是否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罪犯,更要监督监狱是否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已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实践表明,巡回检察可以有效避免检察人员“因熟生腐”“因熟生懒”等问题,监督理念更加科学、监督重点更加明确、监督敏感性显著增强、发现问题明显增多,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与监狱工作双提升。
《巡回检察组》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整体背景,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发展脉络,以实现新发展阶段司法公正为核心,高度还原了巡回检察工作真实情况,是人民检察官维护法律权威、坚持人民正义的新诠释,也是一部生动体现以检察实践保障社会公平的时代报告剧。
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是着眼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检察监督方式的重大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践充分证明,这是一项具有强大活力和生命力的好制度,对于增强法律监督实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