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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门头沟区政法系统讲奉献、争第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31] 来源:京西卫士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为民办实事】门头沟区政法系统讲奉献、争第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门头沟区把群众满意作为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始终、融入政法日常工作,分层级、多领域收集意见,倾听百姓呼声,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明确“三个目标”,树牢为民办实事服务理念。区政法各单位以“五必进,五必访”(“五必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居、进网格、进学校;“五必访”,即矛盾纠纷易发处必访、特殊群体必访、困难企业必访、治安隐患集中地必访、社区农村居民必访)为抓手,明确“服务理念根植内心,深入基层形成常态,办好实事成为自觉”三个目标,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服务理念根植内心。区政法各单位各级党组织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

  深入基层形成常态。建立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走访机制,组织政法干警常态化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企业、困难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

  办好实事成为自觉。及时梳理在执法办案、为民(企)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动态调整“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更好践行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理念。

  坚持“三个原则”,确保为民办实事正确方向。区政法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特色、提高效率效能,确保为民办实事方向不偏、靶向不变。坚持问题导向。职能上,着力解决职责相互交叉、责任不明晰的问题;审批上,着力解决与部门间互为条件、互相掣肘、责任不清的问题;程序上,着力解决环节繁多、程序复杂的问题;方式上,着力解决信息化建设缓慢、“互联网+”利用率不高、过分依赖传统办法的问题。突出务实特色。结合政法工作职责,突出主责主业,加强自查自纠,突出本单位特色,形成工作亮点,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效率效能。简政放权、精简程序、优化流程,通过公安网上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在线办理财产保全等举措,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

  开展“六大活动”,打通为民办实事“最后一公里”。以“六大活动”为抓手,多领域多形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开展“深入学植理念”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讨论交流、业务练兵等方式,引导政法干警统一思想,根植理念,明确方向,提升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

  开展“走基层听民意”活动。深入开展“五必进,五必访”工作,根据“民情台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在基层落地见效。

  开展“办实事解民难”活动。充分发挥政法单位自身资源优势,帮助基层群众解决产生活困难,深入基层和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开展“大接访促民和”活动。通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积案化解行动,有效疏导群众情绪,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

  开展“转作风聚民心”活动。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实行一次性告知、现场指导服务和首问负责制,提供延时受理服务,并自觉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开展“严执法促发展”活动。严格执法普法,积极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教育整顿以来,从区领导小组到政法各单位,再到各派出机构、镇街司法所,层层面向各方代表和服务对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组织召开座谈会百余次,梳理出各方反馈的意见建议650余条。针对这些意见建议,区政法各单位共计为民办实事924件,其中法律服务类169件,占18.3%;民生保障类140件,占15.2%;矛盾化解类95件,占10.2%;执法办案类316件,占34.2%;自身建设类68件,占7.4%;法治宣传类136件,占14.7%。

  下一步,区政法各单位将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广开言路、开门纳谏。区政法各单位及内设(派出)机构每年分期分批走访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广泛开展征求意见活动,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每年下半年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回应本年度为民办实事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改进政法工作。

  奋勇争先、比学赶超。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每年持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适时评选出一批群众满意度最高、幸福感最强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政法各单位绩效考评范围。

  建章立制、务求长效。要加强总结提炼,进一步从联系基层、服务群众、解决问题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