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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卷晒单,请您评判——门头沟区检察院举办“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群众点评会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02] 来源:门头沟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党史学习教育】交卷晒单,请您评判——门头沟区检察院举办“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群众点评会

  为献礼党的百年华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取得成效,门头沟区检察院组织“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群众点评会,评选举措最务实、成效最显著、群众最满意的典型事例,这也是门头沟区检察院永远跟党走系列活动三。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党组成员、全体检察人员参加活动。活动特邀市人大代表刘柏、区人大代表温婧、区政协委员何建红、城子东街社区书记范玉红、法治日报记者张雪泓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代表参加,并作为嘉宾评委对为民办实事事例打分点评。

  “人民至上,检察所向”,我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民意导向,通过“立标准-察实情-出实招-验成效-固长效”五步走,列明“百件为民办实事清单”,包括“为大局服务、为公益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5个方面共129件实事,分三批向社会公布,让为民办实事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截至目前已完成实事122件。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本次活动以群众点评会的形式接受群众评判,包括“事例汇报”“点评打分”“总结发言”三个环节,邀请代表委员共同评选推出本院“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通过汇报、点评的方式以考促办、以评促效,是检验为民办实事实际成效的重要举措,是树立为民办实事导向和标杆的风采展示,是提炼总结可复制、可推广门检经验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为民办实事形成行动自觉的有力抓手,是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检察自觉转化为实实在在工作成效的助推动力。

  交卷晒单——18件实事集中汇报

  门头沟区检察院从已完成的122件实事中,由各部门开展评选推荐,精选了“检察官联络室‘五项务实服务举措’促进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等18件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实事,由具体承办人或承办团队代表上台讲述所办实事,从“针对问题-实事举措-取得成效-群众反馈”四个维度着力,把所办理的事实“亮”出来。特邀嘉宾评委在逐个听取实事汇报后,对标“有实情、出实招、见实效、能长效、可推广”五个导向进行点评打分,切实把工作做得实、取得成效好、群众满意高的实事评出来、立起来。

  群众评单——特邀嘉宾上台点评

  实事汇报后,特邀嘉宾上台对点评会活动和门头沟区检察院为民办实事整体工作进行集中点评。嘉宾纷纷认为,区检察院为民办实事抓得“实”,成效显著;“十佳事例群众点评会”形式选得“新”,特色鲜明;检察业务工作做得“亮”,业绩突出。

  范玉红(城子东街社区书记):区检察院队伍素质高、工作扎实有力,是社区群众坚实的臂膀、有力的助手。区检察院高度支持社区工作,无论是疫苗接种、普法宣传还是创城迎检,都在人力、智力上提供了很大支持,还为社区党群活动室提供了设计方案,让党群活动室装潢有亮点、有新意、有温情,切实解决了社区党建资源匮乏等治理难题,让社区群众真正获益。

  张雪泓(法治日报记者):今天的为民办实事点评会给了我一次很好的学习和了解检察机关的机会,“一站式取证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细落实”“检察建议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等多个事例让我印象深刻、很受感动。区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细致到位,每件为民办实事都能看出全院上下付出的辛劳汗水,每个检察官忙碌的身影都是在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守护百姓美好生活而拼搏努力,扎实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件为人民服务的小事就是为群众办实事,就是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的真实体现。

  何建红(区政协委员、潭柘寺镇司法所副所长):很高兴再次来到检察院,检察院一次次真心实意的开门纳谏,将我们的建议变成实际举措,彰显了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检察院主动对接代表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快速行动成立了检察官联络室,成为民营企业的移动法治管家,真正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今天的活动我很受益,非常羡慕区检察院干警能有这样的展示平台和机会,期待我们能共同携手,在为民办实事的道路上长远走下去。

  温婧(区人大代表,门头沟区大台中心小学团支部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听完今天的汇报会,我感觉到了区检察院的责任和担当,感觉到了区检察院真的是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一是工作发力点很实,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广泛走访调研”是今天的高频词,充分彰显了区检察院聚焦群众需求,问需于民、针对问题办理实事的目标导向。二是措施方式很实,做到了靶向施策。区检察院工作细致到位,将监督职能延伸到了社区、学校、企业和网络上,全方位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三是办事效果很实,做到了卓有成效。区检察院创新推出了一系列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举措,非常专业、细致、有效,让我耳目一新,“为民办实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长路漫漫,还需不断努力。

  刘柏(市人大代表、北京柏士宜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四季雪乡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今天的活动既是一堂生动的学习课,也是一次初心实践课。区检察院工作细致入微、卓有成效,多件实事让我印象深刻,如全力推动法治进校园,从根源上抓好社会治理,守护祖国的花朵;又如推动英烈设施保护,让我们感恩英烈付出的血汗,激励我们不忘初心,传承革命精神,赓续红色基因。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院领导深入统筹谋划思考,为全体检察人员明方向、定责任、提要求,也离不开全院上下深入实践,敢闯、敢试、敢担当,区检察队伍无愧于“京西红色检察铁军”的称号。

  最后,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表态发言。杨淑雅检察长对各位代表委员对门检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表示感谢,并强调我院将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决做到“四个第一”,持续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走向深入。

  一是树标准,坚决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我院始终坚持“标准决定质量”理念,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启动之初,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评选方案》,明确“有实情、出实招、见实效、能长效、可推广”五个导向,建立“检察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体干警”四级联动机制,从一开始就立起高标准,层层传导、压实责任,让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高标起航。接下来,我院将持续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不断优化检察服务,全面拓展履职,以优异的检察产品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立靶向,坚决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民办实事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到行动上。”我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民意导向,把群众所急所盼的“关键小事”作为检察工作的“头等大事”,先后召开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全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列出“民意清单”。对标“民意清单”推出“百件为民办实事清单”,进而转化为“履职清单”,通过靶向施策、实践力行,让检察为民服务精准落地见效。接下来,我院将对已完成事项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实事高标准落实到位,我院也将持续倾听民需,通过依法办案、开门纳谏、普法宣传继续收集群众意见诉求,进一步推出满足群众需求的检察新产品,精准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是问成效,坚决把群众评价作为第一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我院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为民办实事”的第一标准,形成“干警自评-群众点评-集中展评”的多维评价模式。前期通过“每事专报”“每周简报”和群众反馈表开展干警自评工作,所办理事项受到群众广泛好评。今天的点评会是我院精心挑选的不同视角的代表事例进行点评,接下来,我院将继续树标杆、明导向,对评选出的“为民办实事十佳事例”进行集中展讲宣传,通过制作展板、推送微信、公开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向社会展示实事成果,接受社会评价,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办实事经验做法,将为民办实事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落实到每一项具体的检察事项中,提升区域法治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建机制,坚决把长效便民作为第一自觉。为民办实事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在办实事过程中,我院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的关系,向社会推出“十大便民利民举措”,制定出台“内部管理-业务管理-便民利民”三类机制23项,引导检察人员将为民办实事形成风尚、成为自觉,持之以恒落细落实。接下来,我院将以“十佳事例群众点评会”为契机,强化为民宗旨、秉持为民初心,继续按照“有实情、出实招、见实效、能长效、可推广”五个导向,建立和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以检察服务的温度、检察产品的精度和检察工作的力度为落脚点,持续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做好每一件检察小事,以优秀的检察业绩、优异的群众口碑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