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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等你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招聘10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24] 来源:北京门头沟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招聘人数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 10人

  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是协助法官进行庭前准备,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等工作;

  整理案件争议焦点,协助法官办理委托评估、鉴定、审计等事项;

  协助法官调查取证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的来访和阅卷事宜,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具收据;

  审查、送达诉讼材料,搜集整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督导调研;校核、印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等工作。

  招聘条件

  01

  报名参加招聘的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报名截止时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及法律相关专业。

  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具体招聘程序、聘用方式、待遇保障及相关注意事项等详见《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