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市委、区委在《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动员部署会上的要求,研究部署我院相关工作。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闫俊瑛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图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
图为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闫俊瑛主持会议并讲话。
首先,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以及陕西榆林考察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随后,与会人员就市委、区委在《条例》实施部署会上的要求以及《条例》重点内容学习讨论,党组成员王久海围绕接诉即办与民事检察的关系等作重点发言。
最后,闫俊瑛代检察长围绕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特别是落实好《条例》提出“三个进一步”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认识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要突出思想要素在推进检察发展要素中的核心地位,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各党组成员要发挥好“一岗双责”的作用,带领、督促分管部门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把本次学习的内容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一位检察人员,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指导和引领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实践。
二是要进一步探索检察党建和检察业务的结合点。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各党组成员要结合分管领域工作,不断探索党建与业务的内在联系,进一步推动二者深度融合,尤其是在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案件办理以及专项业务活动中突出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以检察党建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挖掘接诉即办和检察履职的融合点。《条例》是北京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理论创举和实践创新。各部门尤其是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要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围绕区域发展大局和工作重点,“跳出检察看检察”,主动对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从持续时间最长、解决难度最大,老百姓投诉最不满意的工作、老百姓反映最普遍的问题入手,不断挖掘案件线索来源,通过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等手段,以扎实有效的检察履职,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