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门头沟检察院依职权发现并高效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缓解了刑事案件被害人父母的生活窘境,帮助七旬老人重燃生活信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一场意外致使母子中毒身亡,七旬老人生活难以为继
2016年4月,家住我区的朱某在给家中安装燃气热水器时,误将排烟管道接入公共烟道,致使热水器排放的烟气经公共烟道进入同单元的两户居民家中,造成40岁的刘某和其13岁的儿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朱某和安装人员贾某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审判期间,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朱某、贾某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人民币112万余元。执行阶段,因朱某名下除少量存款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导致仍有95万余元赔偿款未能执行,刘某70岁的父母生活陷入困窘。
一个案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第四检察部在办理刘某父母申请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时,发现刘某父母均年至古稀,原本依靠女儿刘某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现因女儿去世,两人只能依靠刘母每月两千余元的退休金生活,而且两位老人因病需长期服药治疗,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第四检察部在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
三个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彰显司法为民检察温情
一是主动启动司法救助,优化司法救助服务。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经过初步判断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主动依职权告知申请人有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在协助老人提交司法救助申请后,我院立即组织办案人员向老人户籍地的社区居委会、社保中心了解情况,并结合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人社局发布的相关数据,初步确定了20万元的救助金额。
二是主动召开公开听证,保障救助公开透明。我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原则,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高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主动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采取线上听证的方式方便远在湖南的两位老人参会。听证会上,与会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及司法救助金量化标准后,一致同意我院救助方案。
三是主动落实跟踪回访,巩固司法救助效果。目前,20万元救助款已转入老人的账户。在此基础上,我院坚持对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打破“一次性”救助惯性思维,先后多次向老人的家属了解两位老人的生活现状和心理状况,巩固司法救助效果,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以暖心的沟通和帮助体现司法温度。
图为我院针对本起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定职责,要避免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现象的发生,司法救助就应及时、充分”,案件承办检察官谢军说道。仅仅7天,司法救助申请就得到了支持,因判决多年无法执行而生活困窘的老人终于可以安享晚年,委托家人向我院送来“检察为民,大爱温情”锦旗表示感谢,这是老人对我院为民办实事的认可,更是对我院继续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一种激励。今后,我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做好司法救助这一服务人民的“暖心工程”,以检察温情促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