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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礼后兵”破僵局 门头沟法院“预处罚”措施见成效

本站发表时间:[2022-11-21] 来源:北京门头沟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我有还钱的心,马上也会有还钱的能力,不能再宽限宽限吗?强制执行了,我以后可怎么生存啊?”被执行人王某向法官诉苦道。
  王某系某餐饮企业负责人,该餐饮企业因经营困难导致暂时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经法官调查评估,该企业尚在经营,具备履行能力,但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对其后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容易激化双方矛盾。
  考虑到疫情期间餐饮业经营实属不易,经过综合研判,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2021年11月,门头沟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该企业发出首份《预处罚通知书》,给予被执行人1个月履行期限,如果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罚决定书。接到《预处罚通知书》后,王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按期履行了还款义务。
  “预处罚”措施不仅为王某争取了一个月的缓冲期,也避免出现了“办结一案,垮掉一店”的现象,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执行结果表示满意和肯定。
  11月17日,门头沟法院召开“‘预处罚’案件执行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系统梳理“预处罚”措施的特点和效果,并通报4起典型案例。
  据门头沟法院执行局局长裴凌晨介绍,“预处罚”措施是一种“惩戒预警”,是指针对一些较为轻微的违法行为,法院对符合处罚条件的被执行人发出“预处罚”通知,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宽限期,促使其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义务。届时仍未履行的,法院将正式下达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处罚。
  一年来,门头沟法院共对不同个人、法人、第三人发出18起《预处罚通知书》,近70%的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了法定义务,其余30%为达成和解或无财产可供执行案。
  经过调研发现,“预处罚”措施呈现出四个特点,即将口头警告书面化,有效震慑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通过“预处罚”措施亮黄牌警告,再以实质性惩罚措施作为后盾,“刚柔并济”捍卫司法权威;根据个案不同特点,灵活采取软执行措施,有效涵养市场主体活力;教育性兼具惩戒性,充分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会上,门头沟法院还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有的被执行人在接到《预处罚通知书》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还款义务,有的被执行人鉴于“罚款、拘留”的威慑力,按期履行了通知书载明的内容。
  “‘预处罚’措施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为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松松绑’,既彰显了法律威慑力,又给予被执行人一些自动履行的空间和时间,体现了法院‘刚柔并济’‘先礼后兵’的执行工作策略,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锋总结到。
  下一步,门头沟法院将继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健全“预处罚”等制度规范,巩固“预处罚”措施效果,让群众既感受到力度,又感受到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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