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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采摘一株野花移植家中引发社会关注 门头沟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本站发表时间:[2023-04-12]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刘帅 项萌 王雪 于天泽
  有人采挖一株野生植物——槭叶铁线莲引发社会关注后,北京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对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对重点植物的保护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作用。
  2022年9月,孙某某在门头沟区一处峭壁上采摘一株野花移植至家中栽种,并拍照在微博上发布。经网友识别,该植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该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社会关注。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协调调度,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调查发现,案发现场没有设立保护点和保护标识,社会公众对槭叶铁线莲的识别度较低,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面临被破坏的风险。
  2022年9月28日,门头沟检察院对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根据槭叶铁线莲保护的实际情况建立保护点或设立保护标识,加大对野生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
  2022年11月24日,行政机关整改后回函,已结合实际制作野生植物保护宣讲材料发至各镇,开展了植物保护的普法宣传,并制作200个宣传标识牌对辖区内珍稀植物进行标示,保障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
  为了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门头沟检察院梳理近年来办理的涉野生动植物案例,编写了《门头沟重点保护动物识别手册》《门头沟重点保护植物识别手册》面向社会发放上千册。同时,在《检察日报》发表《山花莫乱采,那可能是保护植物》普法案例,文章被检察日报正义网、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转载。
  检察机关迅速回应群众关切,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建议整改,体现了检察为民的司法担当。同时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强化以案释法主动作为,做好法治服务,推动源头治理,收获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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