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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本站发表时间:[2019-02-2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王峰

  告诉大家一个让人激动的好坏消息

  猪年第一个假期已经结束了 !!!

  不知大家春节过得怎么样啊?

  春节假期瞅没瞅电影呀?

  《流浪地球》看了吗?

  这部科幻片可谓是到处在刷屏

  画面也确实很震撼

  当然,最吸引密小检的

  还是电影中一句反复出现的台词

  “北京第三区交通委提醒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据报道

  主人公刘启至少存在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肇事逃逸

  而且还存在以下不文明驾驶行为:

  行车间距过近

  遇到恶劣天气及复杂路况未减速慢行

  那些都是电影中的情节

  即使出现任何情况也是虚构拍摄出来的

  而人生这场电影,都没有主角光环

  所以驾车出行还是得谨记

  安全第一

  这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家人、对他人负责

  除了影片中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注意

  酒后切勿驾车更要时刻牢记

  虽然春节假期结束了

  亲朋好友之间也还是少不了相聚

  难免喝酒助兴

  可千万不要酒后驾车

  检察官说法

  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疲劳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后,密小检提醒大家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供稿单位:密云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