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女性越来越有社会地位和独立的经济权,婚姻关系也从女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理念逐渐演变成追求自身人格和三观的一致。然而如果两个人价值观出现冲突选择两地分居独自生活,加之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离婚就会成为很多人的选择。
案例再现
小丽与王某相识很是投缘,在认识不到3个月便迅速结婚,成了闪婚一族。后因家庭琐事,双方不断争吵,便没有共同生活,两人感情不合现已分居2年,也没有和好希望。于是,小丽便向法院提出解除其与王某的婚姻关系的请求,法院会支持小丽的主张吗?
法官释法
分居两年是法律规定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但是任何离婚都要经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等正式行政司法途径确认。如果小丽坚决要求离婚,而小丽的丈夫同意,他们可以到婚姻登记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她丈夫不同意,则她需要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最终判决离婚才算有效力的离婚。此外,对于分居两年虽然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但是如果男方否认,小丽最好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实分居两年,以达到诉讼上的有力证据效力。
分居是离婚的一种途径,因此夫妻一方在面对另一方不肯离婚时往往会采取分居的措施。但是关于分居有几个点需要注意:首先分居满两年是以感情不和、感情破裂为前提;其次,分居两年的时间应该连续计算,不应累积计算;再次,并非在任何情形下都适宜采取分居这种措施,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家暴的话可以考虑分居这种措施,但采取分居时需要事先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问题,同时还要注意搬出地点的保密问题;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分居两年很难证明,在实践中非常容易被推翻。
综上,仅以分居满两年为由提出离婚在证明上难度很大,诉求多得不到支持,因此在实践中应慎用这种理由主张离婚。婚姻虽然有一定自由,但是男女双方应在彻底确认、磨合后,理性的确认婚姻关系。不能因一时的感性而仓促结婚。闪婚有风险,结婚需谨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