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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就能包上名校?这样的骗局千万要防范

本站发表时间:[2020-09-03] 来源:法润密云微信公众号 作者:
  随着开学的临近,各大高校招生工作也落下帷幕。但是在此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部分家长低分高录的心理,谎称自己神通广大,“手眼通天”,可以通过掌握重点院校“内部指标”“高校自主招生指标”等,借机骗取考生家长高额“运作”费用。如果有人言之凿凿地告诉你花钱就可以包上名校,你会信吗?
  案例再现
  李女士大女儿即将参加2019年的高考,为了孩子能顺利就读名校,李女士早早就开始留意高考的报考和招录信息。随后,李女士发现了一家教育咨询公司,该公司网页宣传声称可以帮助学生顺利进入知名学府。在交完7千元的培训费后,该教育咨询公司的负责人毕某向李女士承诺将亲自提供个性化服务,协助李女士的孩子考取国内知名院校,如果李女士的小孩升学不成功,将退回全部费用。几个月后,毕某告诉李女士,他现在有一个国内某知名公安大学的定向报考提前批录取名额,需费用58万元。李女士向毕某个人账户转了58万元,并与该教育咨询公司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中介费58万元,教育咨询公司应在2019年7月15日前协助李女士的女儿取得该知名公安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否则将退还全部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结果,李女士升学的事情一直都没有落实,随后李女士多次发微信、打电话要求毕某退钱,毕某先是搪塞推诿,后又拒接电话,李女士再次来到毕某的教育咨询公司,却发现已是人去楼空。于是,李女士便诉至法院要求该教育咨询公司及毕某退款并支付违约金。
  法官释法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大力倡导教育公平,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招录均有公开、透明、严格的程序。毕某开办的教育咨询公司以“包上名校”的承诺为条件与李女士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合同订立的目的扰乱了中高考招录工作的正常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序良俗,也侵害了其他正常参加高考、中考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李女士与毕某开办的教育咨询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毕某开办的教育咨询公司应当向李女士返还收取的所有费用。
  为孩子选个好学校固然重要,但家长们要通过正当途径、合法手段选择学校,切莫轻信他人,盲目“走关系”,不仅造成自身财物损失,还耽误孩子上学,落得一个人财两空的结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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