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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出台《中共北京市密云区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本站发表时间:[2020-12-15] 来源:密云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近日,密云区委书记潘临珠主持召开密云区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密云区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全文5700字,包括七个方面内容。11月24日,区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该《意见》。
  《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
  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论述和给建设和守护密云水库的乡亲们的回信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要求,切实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扩展了案件领域
  支持区检察院在做深做实做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的同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或者普通诉讼难以解决的公益保护问题,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积极稳妥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公益保护的新需求新期待。
  《意见》畅通了线索来源
  行政机关开放行政处罚信息和监测数据等信息,全力配合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和数据连通。法定领域发生重大事件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通报情况,并商请检察院介入。支持实时共享12345市长热线接收平台中相关信息。将区检察院工作纳入本区京津冀协作框架。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中、区审计局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发现在法定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在作出处理决定的之前或同时应当及时将线索移送区检察院。完善建立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衔接机制。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举报奖励和隐私(信息)保护制度。
  《意见》优化了案件办理
  支持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询问行政机关相关人员时,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商请行政机关作出检验、鉴定、评估、勘验、检查等协助时,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协助。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惩罚性赔偿机制。
  《意见》规范了公益修复
  积极探索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磋商机制。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对未整改或到期未整改到位的案件应当依法起诉。行政机关认真对待区检察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认真做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依法做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强对公益诉讼个案的剖析和类案的研究。
  《意见》健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就案件办理程序进行了一系列详细可操作性规定,加强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的衔接,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异地赔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意见》强化了组织保障
  区委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区政协要加强对民主监督。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机制、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纳入干部入职提任培训体系。推进人员交流机制、联合培训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供稿单位:密云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