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一些个人或商户为谋取私利,在没有取得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提前谋划,积极开展打击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为全区百姓营造安全祥和的新春氛围。
案例再现
案例1:日前,河南寨派出所通过前期摸排,锁定辖区一户村民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在详细侦察周边环境后,派出所民警采取行动,在该村民家院外一处废弃泵房内,发现十五箱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据河南寨派出所民警介绍:该住户从院墙打洞,链接院外边儿一处废弃泵房,然后从其家中进入这个废弃的泵房,在废弃泵房里警方发现了涉嫌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5箱,在民警查处的过程中,该人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欲用打火机将烟花爆竹点燃,民警迅速上前制止,在制止的过程中,该人与民警发生冲突,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公安机关会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2: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巨各庄镇某村民家中,涉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派出所民警立即采取行动,并成功查缴非法烟花爆竹35箱。据城关派出所民警介绍:现场调查中,民警发现这些烟花爆竹没有粘贴北京市专营烟花爆竹风险标志,不符合本市规定的规格品种,属于非法烟花爆竹,存储场所未经过安监部门的检查验收,属于非法场所,警方对该人进行了依法处置。
下一步,密云区各责任单位将积极联合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辖区群众更加知法、守法,提高群众安全保护意识,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二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危险等级和核定限量。
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