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密云

315行动|太师屯法庭开展“走进集市 法官普法”活动

本站发表时间:[2021-03-22] 来源:密云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3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营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氛围,太师屯法庭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普法活动。

  太师屯易发综合集贸市场是太师屯地区居民定期出售商品、购置生活所需的市场,人流量较大,交易频次较高,存在产生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潜在可能。太师屯法庭毗邻易发综合集贸市场,肩负着义不容辞的普法宣传责任,拥有得天独厚的普法宣传地理位置。

  2021年3月15日上午,漫漫黄沙也阻挡不了太师屯法庭干警普法的热情。太师屯法庭负责人马振军带领四个法官团队走进集市,开展普法小课堂,向集市商户讲明了诚信经营的意义,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对不诚信经营的后果进行了通俗化的解读,给商户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倡导诚信经营 进行风险提示

  孟娜法官、张俊杰法官围绕“知法守法,做诚信经营者”的主题,对不诚信经营的行为进行了法律风险提醒。

  风险提示摘要

  01

  经营者要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不能强买强卖,强制交易。

  02

  经营者出售商品应明码标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03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亦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13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14

  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15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系违法经营,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不仅可向其要求赔偿,也可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讲解相关法条 耐心回答疑惑

  随后,各位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对有关法律条文进行讲解,对群众和商户现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耐心解答。

  派发普法资料 引导依法经营

  此外,太师屯法庭干警还向集市商户发放了《315太师屯法庭法官释法》等普法宣传材料,引导商户依法依规经营,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85份,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

  3.15 消费者权益日

  本次活动,普法宣传效果好、实用性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入民心,受到太师屯易发综合集贸市场商户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增强当地商户的法治观念,营造和谐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撑。


[供稿单位:密云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