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密云法院研究确定为辖区人民办十件实事,精准服务辖区群众,努力践行使命,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第八件实事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集中办理执行案件,最大限度缩短执行期限,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执行难问题。
近日,在密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玉福的带领下,该院执行局联合法警队共计10余名干警前往密云区西田各庄镇卸甲山村开展执行工作,对4起腾退大棚案件予以强制执行。
2001年,申请执行人卸甲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本村土地承包给被执行人王某等4人统一建设施大棚,承包期限为15年。合同履行期满后,卸甲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统一拆除旧棚、建设节能型日光温室(大棚)。因王某等人不愿腾退大棚,2020年9月,卸甲山股份经济合作社诉至密云法院,经过审理密云法院一审判令王某等4人依法腾退大棚。经历二审维持后,卸甲山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1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场集中执行之战,悄然拉开序幕……
“谋定而后动”。执行局收到该案后立即对案涉大棚情况展开调查。经查发现,案涉4处大棚均位于西田各庄镇卸甲山村,大棚内仍有许多未采摘的豆角、黄瓜等蔬菜及部分个人物品。被执行人王某等人以大棚蔬菜未采摘、个人物品未处理完毕为借口,不愿腾退,抵触情绪较大,为腾退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结合调查情况,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筹规划,厘清执行思路。经过反复磋商,最终决定兵分四组,由赵玉福副局长统筹安排,四位专业的执行法官带队,法警大队辅助,以说理为主,强制为辅,四组执行团队同步进行,高效集中执行,以期圆满完成此次执行任务。
“刚柔相济,动之有方,行之有效。”强制腾退工作进行前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官前往卸甲山村张贴腾退公告,明确告知被执行人4处大棚强制腾退时间,要求其在限期内清理剩余物品。
腾退当日上午8时许,执行局副局长赵玉福为执行队伍作动员讲话,强调执行过程中要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激励干警们敢于担当,同时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平安归来。四组执行团队即刻出发,到达现场时,多数被执行人已经完成了物品清理工作,仅剩王某仍以未清理完个人物品及大量豆角未采摘完毕为由,迟迟不愿离开。尽管因被执行人未及时腾退,导致执行过程进展缓慢,但本着执法为民的初心,刘佩法官和代祖勇法官仍带领在场干警共同帮助被执行人王某采摘豆角,避免了因被执行人腾退不及时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经过四组执行团队历时一天的努力,4起大棚腾退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获得圆满成功。
“兵无将而不动,蛇无头而不行。”上述执行案件只是执行法官们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密云法院执行局共有执行法官12个,执行团队12个,每一个法官都是团队的灵魂所在,都是执行局的中流砥柱。
此次执行行动获得了圆满成功,申请执行人卸甲山股份经济合作社,给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送来了两面锦旗。盛赞密云法院执法刚柔并济,强制执行展现了法律“刚”的尊严,柔性执法体现了执行干警“柔”的赤诚。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人民群众在执法中感受到了法院人的温暖,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