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密云法院召开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对密云法院2016年以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上,陈琼副院长首先对密云法院2016年以来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及反家暴“四突出”工作机制进行了详细介绍。
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密云法院共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18件,其中驳回及准予撤回申请5件,签发13件。通报会上,密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琼表示,今年以来,密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9份,位列全市法院第一。具体经验做法如下:一是突出主动性,强化诉讼释明证据指引。对初步审查可能构成家庭暴力的,向其释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引导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案件审理中,采取较为宽松的证据认定标准,允许法官对事实作高度盖然性认定。二是突出联动性,打造反家暴共治格局。与辖区18家派出所全部签署《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办法》,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理顺衔接程序,实现同步打击惩治、源头防范治理。三是突出效果性,做到因案施策、有序稳控。密云法院在依法审查的同时,从纾解矛盾出发,以情感治愈为落脚点,对施暴者性格、精神状态、成长环境、社会关系和经济条件等进行全面调查,做好风险评估、疏导稳控工作,避免家事纠纷激化引发恶性事件。四是突出预防性,强化源头治理。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高群众法律适用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促进家暴案件源头防范。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反家庭暴力法律宣传和“订单式”普法,在“三八”妇女维权周、国际反家暴日等节点,联合派出所、妇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广泛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李兴红副庭长对受害人如何举证、依法维权等问题进行了提示。
李爱军副主席对密云法院在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所作的大量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结合区妇联职责,就推动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和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会后,针对家庭暴力受害人“不会用、不敢用、不愿用”以及如何依法维权等问题,陈琼副院长、王晓芳庭长接受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