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预付卡,指经营者发行的仅限于消费者在经营者及其所属集团、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如健身卡、理发卡、美容卡等等。大部分的预付卡,办理折扣力度和买赠力度大,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多的优惠,也有了固定消费商家,形成定向依赖,从而节省了选择上的时间成本,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
但是,消费者往往遇到关门歇业、商家跑路等各种预付卡余额“打水漂”的现象,这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愈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日常案件审理中
涉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纠纷
有何特点?
发现哪些问题?
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纠纷的特点
1、涉案纠纷原因较为类似。(1)经营者迁移店址或停业无法正常为消费者提供服务;(2)发卡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3)实际商品或服务质量大打折扣;(4)受政策影响无法继续经营。
2、涉案纠纷涉及行业相对集中。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私教健身、美容美发和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
3、涉案人数众多。发卡公司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会员众多。
4、个案标的金额较小。此类案件一般多为小额案件,标的金额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三四万等。
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纠纷暴露的问题
1、未能签订书面协议,发生纠纷消费者举证难。部分经营者仅在其系统内登记消费者相关信息,并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对服务内容、项目金额、使用期限等均无明确书面约定。在消费者一次性付款办卡后,消费周期比较长,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又难以对最初商家的承诺予以举证证明,维权成本较高。
2、经营者设置格式条款,有意规避自身责任。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的场景下,多由经营者提供格式合同,合同中包含诸如“本店享有最终解释权”、“本卡不得转让”、“本卡不予退还现金”、“若因消费者原因退卡需交纳服务价款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等格式条款。对此,经营者一般认为此类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按约履行;消费者则认为此类条款限制和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应属无效。法院会结合具体合同及证据进行认定。
3、消费者提前解除合同,费用结算争议较大。在涉及美容美发、健身私教、教育培训等行业的服务合同纠纷中,对于预付式消费模式场景下,消费者根据其预存金额的不同享受不同比例的服务折扣或赠送项目,在合同解除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享受的优惠服务如何收费产生争议,结算金额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经营者大多主张,若消费者中途解除合同,已消费的项目应按照原价支付价款,而不能享受办卡优惠折扣,已经享受的赠送项目也应支付相应对价,而消费者则认为,已享受的服务应按照折扣价抵扣,商家应将未消费的款项全部退还。
为了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北京市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在制度层面为规范单用途预付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保障。
1、规范预付卡发行与兑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了经营者应当履行的多项义务,包括:(1)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向消费者介绍预付卡购买、使用相关信息;(2)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注销等情况,不得发行预付卡;(3)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补办、解释权归经营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4)当出现预付卡设定有效期限、预收金额较大等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内容的情况时,经营者应当在书面合同中向消费者作出风险提示。这样的规定,更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出具载明双方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凭证,保证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信息对称和透明。
2、建立备案和资金存管制度,保障预付资金安全。纳入存管管理的经营者应当在存管银行开立预付卡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将符合规定要求的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并按照规定方式支取。建立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保证了消费者资金安全,防止经营者“卷钱跑路”。同时,实行资金存管的行业、纳入存管管理的经营者范围计算、资金存管的要求、资金支取方式等的具体办法,由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强化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并举。《条例》强调,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还需承担行政责任。对违反条例发行预付卡、未按规定存管的行为,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对未出具凭据、未保存记录等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退回预收款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备案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