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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坐堂问案行不通!她是如何守护密云水库的 ?

本站发表时间:[2022-03-31] 来源:北京密云法院 作者:北京政法网

  

  良心是每一个人最公正的法官,你骗得了别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的良心。想要做一名合格的政法工作者,就要守住自己内心的底线。

  审判工作是平凡的,但是它又被赋予了不平凡的意义,在审判岗位上的每一名工作者,都肩负着人民赋予的希望和使命。北京密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王艳菊是这些人中的普通一员,但是在她的身上,我们却能看到这支队伍中很多人的影子。

  “这官司我愿意输!”

  --她让郭某成了村里的保水宣传员,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走进审判管理办公室,只见电脑桌前的椅子上正端坐着一位女审判员,她正目不转睛地查阅着桌子上的卷宗。一身黑色的工作服,给人一种精明干练的感觉。深邃的眼睛仔细地注视着卷宗上的一字一句,眼神里有一种不可逼视的光。

  眼前这位女审判员,正是王艳菊。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评“优秀共产党员”“热情服务先进个人”“综合保障先进个人”“优秀廉政监察员”等多个荣誉称号,获评2021年度“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三十多岁的王艳菊,无疑是优秀的。优秀的背后,是她不懈的努力与坚持。

  作为一名地道的密云人,2005年,王艳菊正式调入密云法院,开始在综合部门、商事审判庭、人民法庭等不同岗位进行历练,回顾这些年的工作历程,有一件事情让王艳菊格外记忆犹新。

  2019年,王艳菊回到审判岗位,此时正值密云区加大力度整治水库周边环境,一级圈内退养、违法建设拆除等涉水行政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她发现,由于部分群众对保水政策了解不深不透,对环境整治工作产生了抵触情绪,因为涉及经济利益,案子常常陷入僵局。

  家住密云的郭某租用本村土地建起了生态观光园。因位于水库一级圈内,2018年,镇政府给予了补贴将观光园拆除。郭某以没有住所为由向镇政府申请审批宅基地,因水库周边乡镇宅基地审批政策收紧,郭某的申请未得到批准。郭某一气之下将镇政府和村委会诉至法院。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郭某的申请确实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房是农民的根,王艳菊明白,判决并不难,难的是不能让百姓心寒。时值秋收,为了不耽误郭某干农活,她特意在天气不好、休息的时间去做工作,郭某自己都说:“王法官,您这不是给自己添堵吗?”一次、两次、三次,郭某眼见着王艳菊一次次往镇里跑,替她了解水库周边村镇宅基地审批政策,一次次往她家跑,替她讲解法律法规和保水政策,拗不过的郭某终于松了口说,“王法官,保水您比我这老密云还执着,其实我和丈夫离婚时村里分了两间房,起诉我就是想争个理,这官司我愿意输!”自此,郭某的心结终于打开了,后来还成了村里的保水宣传员,看到库区百姓对政府保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王艳菊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单纯坐堂问案行不通!

  --她的保水工作模式,被评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项目

  

  身在政法工作一线,又是一名地道的密云人,如何能够构建一个完善的法治保水模式,是王艳菊一直思考的问题。

  她深深知道单纯坐堂问案是不行的,要想更深入地法治保水,必须深入实地开展调研。保水事关多个部门、诸多举措。想要明确各部门保水的职能定位,正确判断各项举措实施效果,充分掌握潜在的短板弱项,对于王艳菊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

  “目前对库区有哪些监管手段?水库一级圈退养过程中常发生的纠纷有哪些?行政处罚和刑事犯罪是如何衔接的?”在与水库执法大队座谈中,王艳菊聚精会神、心无旁骛,边记录、边思考,抓紧一切时间和机会充电,系统了解居于全国领先地位的“5+2”保水体系,倾听全国首家水源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司法需求,为搭建法治保水平台奠定基础。

  经过座谈,她发现违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近年来高发,此类案件也存在行政处罚较多,而刑事追诉较少的问题。白天开庭谈话、下乡勘察,面对密密麻麻的排庭本,王艳菊连吃饭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为了保证调研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最大限度地覆盖全国范围的样本,忙碌的王艳菊自然是挤不出白天上班时间。她低头一笑,“深夜漫漫,静谧悠长,白天不行就晚上!”在竞争法院大楼最后熄灭的灯光的比赛中,她从未输过。

  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法治保水”“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关键词,她一篇接着一篇地检索,三年的数据不够,那就搜索五年,五年不够,那就十年,有了扎实的数据才能保证调研质量。王艳菊按照发生时间、地域、案件类型、裁判结果等关键词,将案件分成20多个文件夹,反复推敲不同地域环境审判的特点,将数据材料转化成可视化表格,遇到拿不准、搞不懂的地方,立即查阅专业书籍,咨询领域专家,翻找类案判决,碰到晦涩难懂的环保专业术语,便拿起电话向水务部门的同志请教。看的多了,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特点、存在问题自然就胸有成竹了;问的多了,各类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举措的具体运用场景也就了然于心了。

  在全面分析案件特点的基础上,王艳菊发现相关部门对于水域生态环境修复问题重视不足,就这一问题,她提出了在刑事追诉中一并要求生态补偿及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工作的建议,得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武军的批示肯定。在此基础上,结合密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她带领干警起草了《密云法院关于法治保水工作意见》,从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审理涉水案件、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等7个方面提出24条举措,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审判工作中,并将工作成果全面梳理,形成“1+4”保水工作模式,该模式被评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项目,相关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汇编推广。

  司法护清流,保生态密云山河锦绣;初心守正义,助绿色发展稳步前行。接过老一辈人的接力棒,发挥审判职能和司法的力量,牢牢守护好密云水库这颗“燕山明珠”,王艳菊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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