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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密云法院提醒:害人终害己!

本站发表时间:[2022-04-20] 来源:密云法院 作者:北京政法网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信息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打击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4月19日上午,密云法院通过线上方式召开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

  

  会上,密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兴通报了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相关情况。被告人多以低收入人群为主,占比高达85.3%,且呈现年轻化特征,年龄阶段主要集中在20-39岁之间。此类犯罪行为以买卖"两卡"即手机卡、银行卡为主。

  陈兴副院长表示,密云法院始终保持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密云法院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30件,涉及被告人34人,涉案金额达2956.2万元。

  

  姚凤丹庭长进行法律提示,一是坚决拒绝出售、出租手机卡和银行卡。银行卡只限发卡银行批准的持有人本人使用,手机卡实行实名注册登记。二是认真识别APP,杜绝违法违规开发APP。涉诈APP一般会模仿知名正规应用软件的图标和名称进行包装,从而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三是切莫贪图小利,谨防利益诱惑。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低付出高回报的"挣快钱"心理,在应聘工作、招募实习兼职以及网络社交的过程中,许以高价,引诱、教唆出租、出售"两卡"。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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