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谢谢检察院!救助金我拿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是退役军人闫某某在得到国家司法救助后,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闫某某家住河北农村,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身体所受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密云区检察院克服疫情困难,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将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心坎上。该案入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7月印发的《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军类典型案例》。
一、情系老兵显温情
退役军人曾守护万家安全,如今生活困难,检察机关解其隐忧,是司法为民职责所在。密云区检察院在接到最高检转来退役军人闫某某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后,主管检察长全程参与办案,依照法律规定快速办理并充分救助,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应救尽救传温情
救助申请人闫某某因案致贫,结合该案的特殊性,密云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秉承“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司法理念,及时给予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家庭困难,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
三、救助回访续温情
该案办理后,密云区检察院完善回访机制,结案不结束关爱。承办人多次对救助家庭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救助金使用情况及被救助人生活现状。救助申请人闫某某特意赠送了锦旗,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感谢和认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该保障的要保障好,该落实的政策必须落实,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近年来,密云区检察院以司法救助为切入点,将司法救助工作与拥军优属工作紧密衔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对因案致贫的退役军人被害人,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司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司法温情,守护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