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扩大法治教育的广度与深度,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联合区监察委员会,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300余名财会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
在该院大法庭,由刑一庭庭长郑淑君担任主审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了平谷区医院原现金会计王某某挪用公款罪一案。王某某利用担任区医院现金会计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单位公款超过3个月未归还,总金额近50万元。庭审中,郑淑君庭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庭审,准确阐述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郑淑君庭长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程。
据悉,活动最后,现场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现场旁听案件审理,直观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行为对自身、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在日后的财会工作中一定要引以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克服侥幸心理,恪守职业操守。随后,参会人员还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巩固了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