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制度和私有房屋转让制度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随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加速和农村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房屋及其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日益增多,农村房屋的价值空间越来越大。我国对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相对不完善,农村房屋在产权交易上的特殊性,在交易上受法律规定的诸多约束等原因,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带来审理上的难度。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并发布了《农村房屋买卖审判白皮书》,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审理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平谷报、平谷电视台等媒体对新闻通报会进行报道,平谷法院官方微博“平法e事”进行同步微直播。
通报会中,平谷法院副院长张军介绍了平谷法院近几年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受案数量、结案情况、案件特点及类型成因分析,介绍了《农村房屋买卖审判白皮书》编写的背景和意义,指出妥善审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对于推进新城镇化建设和引导建立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的积极意义;金海湖法庭庭长许友刚对《农村房屋买卖审判白皮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讲解,着重分析了近几年在审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对策及建议;最后,金海湖法庭副庭长朱政以案释法,发布了三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据悉,平谷法院在此次通报会前结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及案例筛选、整合工作,希望通过本次通报会,让社会公众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常见情形及处理有全面的了解,同时,也提示社会公众诚实守信、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