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平谷区司法局牵头联合党办、民政、信访办、环境办等相关十一个部门和三个示范村,立足于实际,把依法民主治理乡村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点,由部门检查、乡村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首先,各部门根据下发通知要求,深入示范村实地检查,紧盯薄弱环节,特别是村组织是否自觉接受乡镇政府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三务”公开、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宣传等方面重点检查,为示范村提出进一步工作要求。
其次,辖区三个示范村也积极进行自我检查,从村级组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组织保障五方面进行自查。发现医疗保障和相关知识宣传、环境死角乱堆乱放、村民矛盾纠纷存在相应漏洞等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整改。
此外,司法所牵头十一个部门和三个示范村展开对话,根据《“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情况自查自评表》内容进行交流,对发现问题进一步讨论。以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加强乡村治理民主法治化水平为前提,提出“经验对接,共建共管”的可持续方法,为“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打下基础。
据悉,此次工作的开展立足于实践,服务于群众。实打实的从根本性、全面性、可持续性上解决问题。深化基层群众自治路线、加强乡村法治现代化保障,争取做到在稳步建设本辖区三个示范村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