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一手抓自身防控、一手抓检察职能履行,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机制建设为抓手,以创新方式方法为动力,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积极构建刑检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制度机制,刑事检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2020年第一季度,区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较去年同期增长42.1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较去年同期增长50%,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认罪认罚再加速,为顺利完成全年刑检工作目标任务开好篇,布好局。
研究制定“三个机制”,促进内部有序、外部顺畅,确保司法办案“无梗阻”
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部门工作办法》,对涉疫情案件办理、案件请示汇报、责任落实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保障日常工作有章可循。制定《平谷区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内部联动办理刑事案件办法》,明确涉疫情案件信息报送、提前介入、案件受理等内容,为案件办理、内部协作提供制度保障。各业务部门制作《疫情防控期间在办案件情况分析报告》,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全面摸清案件底数,通过错峰办案、网上办公等工作安排,妥善把控办案节奏,做到办案标准不降、诉讼权利不减。建立公、检、法、司沟通协调机制,就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沟通协作、提前介入、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等工作达成一致共识。对于普通刑事案件,采取“四个集中”工作方式,即集中送案、集中提讯、集中认罪认罚、集中开庭,切实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提高办案安全。
健全完善“三项机制”,加强前端研判,延伸工作触角,确保涉疫案件办理“无延迟”
积极发挥区行刑衔接联动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研究起草《平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力度 依法惩治妨害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紧急通知》。采取电话告知方式逐一与成员单位沟通联络,并就重点单位进行跟踪督促、建立一对一精准协作模式。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建立“一案三会商”机制,就复杂涉疫案件违法行为是否达到应受刑罚处罚标准、是否该当犯罪构成要件及时会商研究,统一法律适用。公、检、法协商建立“双同步”介入引导机制。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就立案监督、审查引导侦查、审判指导三项内容实行同步介入引导,围绕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司法处断一致意见,实现涉疫情刑事案件精准打击、从严处理、快速办理。
科技支撑“三个云模式”,实现隔空交流、线上监督,确保日常工作“无空档”
“云办案”工作模式逐步成熟完善。扩大“远程提讯”覆盖面,对在押犯罪犯罪嫌疑人原则上一律采取“3+N”零接触式讯问模式。建成专门用于远程出庭支持公诉的远程开庭室,配齐外网电脑、投影仪、背景板等基础硬件设备并正式投入使用。“云帮助”值班模式运转良好。立足律师资源短缺区情,创建值班律师预约制度。依托远程提讯设备,预约值班律师在该院远程讯问室内为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实时法律帮助,大幅节省律师在途时间和进所安全风险。“云监督”创新刑罚执行和驻所检察监督方式。依托“网络调解系统”APP软件,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属地派出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坚持专项检察与常规检察相结合,与平谷区看守所建立疫情防控 “日通报”制度。利用视频监控对监所进行巡查,对卫生消毒、民警自我防护、禁闭戒具使用等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察,坚决将疫情狙击在监墙之外。